劉夢溪先生提出:“現(xiàn)在不需要‘國學熱’,而是需要‘國學做’”;“做什么?主要是一件事,即在小學、初中、高中、大學一二年級開設國學課”;其中,“小學應以誦念《四書》為主,初中鞏固《四書》,同時初涉《六經》簡選本”;“高中《四書》、《六經》之外,適當兼及老莊諸子和宋明儒的著作”,“大學一二年級適當增
加文言文的寫作練習”。
劉夢溪先生不把佛學列入“國學課”,源于他的兩個擔心:一是佛學“意蘊高深幽渺,學者研求尚且難入,普通信眾應可信而無與”;二是今天之國學熱“假如變成了佛學熱,恐怕也不是國學提倡者所預期”。
上述說法是與事實不符的。佛學能在魏晉與儒、道融合,能在隋唐大有發(fā)展,固然與中國文化的包容性有關,也與佛家自身的適應性有關,更與佛教哲學契合人心與社會需要的特性有關。在這當中,以佛學參與思想論辯、融合與思想建構的,不光是專事佛學的西方高僧和住在佛寺里的國師,還有飽讀詩書而涉獵佛學的儒道學者,所以,佛學不是“學者研求尚且難入”的。就普通信眾和生活層面講,佛學就更是契合人心事理了。即使傳統(tǒng)社會中那些沒文化、不識字的人,也能說上“諸惡莫作、眾善奉行”、“善有善報、惡有惡報”、“在家敬父母、何必遠燒香”等幾句佛理。佛理,是從人們趨利避害、離苦得樂的本性需要上講的,不是從社會秩序要求人們應有的規(guī)范上講的。所以,除了另有它圖的,佛理在人們身上,無論理解得對與錯,都是用來實行的,不像其它理論,有可能“手電筒對外,只照別人”。
普通信眾在生活中對佛教“教”的部分,比如對待燒香磕頭、吃齋念佛、誦經持咒等,則隨其方便與不方便,是可精可簡或可有可無的。所以“國學熱”不會變成“佛學熱”,“佛學熱”也不會變成“燒香磕頭熱”;相反,如果真的有了“燒香磕頭熱”,除了靠行政管理,還要靠真正的佛學來救治。所以這樣看,“國學”也不能不包括佛學。(出處:《社會科學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