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死永滅論與人死續存論(十五)
1.1.4.6.2 向前發展的促成矛盾
1.1.4.6.2.1 存在與意識
人無疑是會向前發展變化的。依據唯物辯證法來說,事物向前發展變化的根本原因在于事物的內部矛盾性,矛盾著的對立面,既對立又斗爭,由此推動事物向前運動和發展變化。既然如此,那推動人向前發展變化的根本原因是什么呢?這一點,馬列主義似乎探討的不多。這里依據唯物辯證法探討之。
人包括物質身體和精神世界兩大部分。馬列主義強調,“存在決定意識,意識反作用于存在”。這里的“存在”與“物質”是同義語,但是馬列主義沒有對物質身體的物質與客觀世界的物質進行細致的區分,沒有提出物質身體的物質與客觀世界的物質存在矛盾對立統一規律,而是統稱為物質。這雖然沒有多大錯誤,可是對某些問題的解答會碰到一些困難。人體作為一個獨立性事物,在于周圍事物發生普遍聯系和相互作用時,會作為一種矛盾,改變客觀物質世界同時,也改變著自身矛盾。物質身體存在矛盾,精神世界也存在矛盾,這兩種矛盾均對人向前運動和發展變化產生根本性的推動作用。物質身體要經歷合子時期、胎兒時期、嬰兒時期、少兒時期、青年時期、中年時期、老年時期、死亡時期這些過程。這些時期的物質身體不同,就在于物質身體的內部矛盾作為最主要的、最根本的、決定性的因素,與外因發生普遍聯系和相互作用之后而產生的;精神世界在發展變化過程中,意識實體/精神實體將會作為最主要的、最根本的、決定性的因素,與外因發生普遍聯系和相互作用之后而產生不同的結果。如果不是如此,那每個人處于相同的物質環境,并與之發生普遍聯系和相互作用之后,就應該產生同樣的感覺感受,產生同樣的思維思想,產生同樣的意志活動,產生同樣的行為活動,產生同樣的語言,產生同樣的創造力,產生同樣的意識,產生同樣的……社會實踐確實如此嗎?因此,馬列主義斷然說“存在決定意識”也是不對的。
若真的存在“存在(物質)決定意識”的事實,那人人到同一間房子,到同一個環境,到同一個國家,就應該產生同樣的感覺感受,產生同樣的思維思想,產生同樣的意志活動,產生同樣的行為活動,產生同樣的語言,產生同樣的創造力,產生同樣的意識,產生同樣的……因為你的觀點是“決定”,而不是相互作用。這種邏輯,相信沒有一個人會相信,包括馬克思、恩格斯、列寧、毛澤東在內。存在(物質)作為一個因素作用于意識,仍然是一種外因。既然是外因,就不是決定因素,這可是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自己的觀點。又,若真的存在“意識反作用于存在”,那意識真的可以直接作用于物質嗎?意識是直接作用于物質的內部,還是直接作用于物質的外部?意識是直接作用于物質所含的電量,還是直接作用于物質所含的質量?意識是直接作用于物質的運動速度,還是直接作用于物質的壽命?意識是直接作用于細胞的運動變化,還是直接作用于細胞的壽命?意識是直接作用于電子、原子、分子、離子、夸克的運動速度,還是直接作用于電子、原子、分子、離子、夸克的壽命?……可見,意識是不能直接作用于物質世界的,而只能間接的,宏觀上通過物質身體的運動去作用于物質世界(存在)。馬列主義既然說“存在決定意識”,那又如何能夠出現“意識反作用于存在”?既然存在已經決定了如何思維思想,決定了思維思想的進程,決定了既定的感覺感受,決定了具體的行為活動,決定了具體的意志動向,決定了具體的意識反映,什么都決定了,意識如何進行反作用呢?馬列主義又說“社會存在決定社會意識”。如果真的如此,那社會中大家的意識就應該一致,不會提出唯物主義、唯心主義,不會提出唯我主義、享樂主義,不會提出教條主義、土匪主義,不會提出機械唯物主義、辯證唯物主義,不會提出唯心史觀、唯物史觀,但真的如此?
從某種角度說,馬列主義所說的“存在決定意識,意識反作用于存在”毫無意義。這是一種空頭理論,因為你不能通過這個理論進行實踐,也不能通過實踐進行檢驗。脫離了實踐的理論注定會使自己出丑!我深深相信,就是馬克思、恩格斯、列寧、毛澤東本人也從沒有說過、寫過、讀過、聽過這樣的思想。
對于存在(物質)與意識,只能說相互作用,而不能說誰決定誰。我想馬列主義所說的“存在決定意識,意識反作用于存在”的本義應該是“存在與意識是相互作用的”,而且這樣說完全符合唯物辯證法中“任何事物都處在普遍聯系和相互作用之中”和矛盾對立統一規律的觀點。馬列主義之所以出現用詞上的錯誤,恐怕與唯心主義的說法有直接關系。唯心主義說意識決定存在(物質),馬列主義就針鋒相對的提出了存在(物質)決定意識。這些說法都是錯誤的說法。因為無論哪一種觀點,都不能進行檢驗,也不能進行實踐。只有能檢驗的,可以實踐的理論,才有存在的價值。
若按照矛盾對立統一規律進行解釋,就非常清楚,而不是昏聵糊涂之論。物質身體內部矛盾作為最基本、最主要、最關鍵、決定性的因素促成物質身體向前運動和發展變化,精神實體/意識實體內部矛盾作為最基本、最主要、最關鍵、決定性的因素促成精神世界向前運動和發展變化。身心相互之間由于存在矛盾對立統一規律,因此,身心既統一又斗爭,由此推動身心向前運動和發展變化。但對人來說,最主要的當然是精神因素。若以物質身體來論,人活著就沒有什么意義了,比如,白癡、植物人、殘疾、嚴重疾患、神經精神病之類,也同樣存在物質身體,但他們又有多少樂趣呢?正由于精神世界的推動作用,所以,就算患有殘疾、嚴重疾患、神經精神病,仍然可以擁有眩目的人生亮點,仍然可以引起世人的尊敬、仰慕。我想“有的人死了,他還活著;有的人活著,他已死了”這樣的感慨不在少數。
毛澤東在《矛盾論》中說:“ 任何過程如果有多數矛盾存在的話,其中必定有一種是主要的,起著領導的、決定的作用,其他則處于次要和服從的地位。因此,研究任何過程,如果是存在著兩個以上矛盾的復雜過程的話,就要用全力找出它的主要矛盾。抓住了這個主要矛盾,一切問題就迎刃而解了。”又說:“在研究矛盾特殊性的問題中,如果不研究過程中主要的矛盾和非主要的矛盾以及矛盾之主要的方面和非主要的方面這兩種情形,也就是說不研究這兩種矛盾情況的差別性,那就將陷入抽象的研究,不能具體地懂得矛盾的情況,因而也就不能找出解決矛盾的正確的方法。這兩種矛盾情況的差別性或特殊性,都是矛盾力量的不平衡性。世界上沒有絕對地平衡發展的東西,我們必須反對平衡論,或均衡論。同時,這種具體的矛盾狀況,以及矛盾的主要方面和非主要方面在發展過程中的變化,正是表現出新事物代替舊事物的力量。”這就表明,物質身體/物質世界與精神世界的矛盾對立,有個主要矛盾/主導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確認的問題。在涉及到兩種以上矛盾時——這里的,物質身體與物質世界的矛盾,物質身體的矛盾,物質世界的矛盾,精神世界的矛盾,物質世界與精神世界的矛盾,物質身體與精神世界的矛盾——更加應該注意區分主要矛盾/主導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而不能混同起來。如此則應該這樣看待身心問題/存在與意識:
1、在物質世界里,物質世界的矛盾是物質世界向前發展的主要的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它起著領導的、決定的作用;
2、在物質身體里,物質身體的矛盾是物質身體向前發展的主要的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它起著領導的、決定的作用;
3、在精神世界里,精神世界的矛盾是精神世界向前發展的主要的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它起著領導的、決定的作用;
4、在存在與意識的對立中,意識是使身心向前發展的主要的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它起著領導的、決定的作用;——這里說的“決定”不同于唯心主義所說的“決定”。
5、在存在與意識的對立中,在精神世界里的對立中,在物質身體里的對立中,在物質世界里的對立中,總是有一種矛盾處于主要的、主導的地位,它起著領導的、決定的作用;總是有矛盾的一方處于主要的、主導的地位,它起著領導的、決定的作用,而矛盾的另一方處于次要和服從的地位;
6、矛盾中的主要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矛盾中的次要矛盾,矛盾的次要方面并非是絕對的,而是會變化的。即矛盾中的主要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可以變為矛盾中的次要矛盾,矛盾的次要方面,同樣地,矛盾中的次要矛盾,矛盾的次要方面也可以變為矛盾中的主要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這樣,上面1~5所說的矛盾中主要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就是相對的,而不是絕對的。——就普遍意義來說,我在1~5中那樣說了。但是,唯物主義、唯心主義都將之絕對化,唯物主義提出了物質決定/絕對的第一性——物質自始至終都是矛盾中的主要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唯心主義則提出了意識決定/絕對的第一性——意識自始至終都是矛盾中的主要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這些說法是很難得到驗證的。
——這樣,相信大家可以普遍接受“存在與意識相互作用”的觀點了。
本書為了避免引起機械的學習馬列主義者強烈反對,暫時采取馬列主義的觀點,“存在決定意識,意識反作用于存在”,“社會存在決定社會意識,社會意識反作用于社會存在”,但這并不表明這個觀點就是對的。我必須給馬列主義追隨者一條出路。隨著時間推移,這些觀點就會刪除。把它們放到回收站中去既是歷史發展的必然趨勢,也是唯物辯證法所必須接觸和解決的歷史遺留問題。
1.1.4.6.2.2 存在與意識反映
唯物主義/馬列主義說:“意識是物質存在的反映”。這句話是有毛病的。
意識世界/精神世界有:
1、意識生滅的矛盾對立統一規律;
2、愛與恨的矛盾對立統一規律;
3、知與行的矛盾對立統一規律;
4、善與惡的矛盾對立統一規律;
5、煩惱與解脫的矛盾對立統一規律;
6、禁欲與貪欲的矛盾對立統一規律;
7、知知與無知的矛盾對立統一規律;
8、傲慢與謙虛的矛盾對立統一規律;
9、怒火與溫和的矛盾對立統一規律;
10、主觀能動性與客觀規律的矛盾對立統一規律;
……可以有成千上萬的不同的矛盾對立統一規律,甚至要以億為計量單位才能將精神世界的矛盾對立統一規律表達清楚。此外,意識世界/精神世界尚有形式邏輯規律,質量互變規律,否定之否定規律,運動發展規律,普遍聯系和相互作用規律,這些規律中,每一項規律均可有成千上萬的不同的表達,甚至要以億為計量單位才能將精神世界的每一項規律表達清楚。
意識世界/精神世界的規律,均不是物質的規律,也不是物質在大腦中的反映,更加不是物質存在的反映。如果真的存在——意識世界/精神世界的矛盾對立統一規律,形式邏輯規律,質量互變規律,否定之否定規律,運動發展規律,普遍聯系和相互作用規律,這些規律,均是物質的規律,均是物質在大腦中的反映,均是物質存在的反映——這樣的事實與邏輯,那是不敢想象的!當你一一將意識世界/精神世界的規律以“物質的規律,物質在大腦中的反映,物質存在的反映”進行解釋時,你自然會發現,那是荒謬絕倫的!
存在=物質,意識=物質存在的反映,但問題是:物質存在=物質實體和物質作用;而且物質存在具有質量、重量、形態、色澤、硬度、密度、電量……等量度,這些量度也是物質存在的反映,如此則,這些量度(是物質存在的反映)與意識(是物質存在的反映)的關系究竟如何?質量、重量、形態、色澤、硬度、密度、電量……等量度是客觀存在的,意識也是客觀存在的?然而唯物主義卻只承認,質量、重量、形態、色澤、硬度、密度、電量……等量度(是物質存在的反映)是客觀存在的,而意識(是物質存在的反映)并不是客觀存在的!
又,存在=物質,即存在=物質實體和物質作用。然意識/精神=?若堅持身心同一論,則就意味著物質作用〖大腦物質作用、細胞物質作用、基因物質作用〗=意識/精神作用,但問題是:物質作用∈物質,而物質=存在,這樣,意識/精神作用=存在,還是=不存在?若意識/精神作用=存在,則與身心同一論的觀點、馬列主義的觀點、人死永滅論的觀點是相互矛盾的——因為他們不認可意識/精神作用=存在;若意識/精神作用=不存在,則與這里的推論是相互矛盾的。——如此截然相反的結論,我們應該相信誰?
意識是物質存在的反映,這句話并沒有正確的將意識與物質的關系,以及物質對意識的作用揭示出來。這里再簡單探討一下。
第一,物象、概念確實與物質的存在有莫大關系。有什么樣的物質存在,就有什么樣的物象、概念。物質存在是形成物象、概念的基礎之一。然而,離開現有的物質存在,物象、概念也是可以形成的。比如,金星內部、銀核、天女座星系、食變星的推測、科學預言、未來的幻想和憧憬……這些物質存在,與大腦/意識沒有直接接觸,可我們依然可以憑借已有的物象、概念構造出新的物象和概念,因此,斷然說“意識是物質存在的反映”,并不準確。
第二,同一個物質存在,在不同人的眼中看來,所形成的物象、概念、思想、想法、角度、立場、深度、廣度、預見、聯想往往不同。若“意識是物質存在的反映”,則不同的人看到同一個物質存在時,對該物質存在的反映就應該是相同的。然而,這卻并非實際情況??梢?,斷然說“意識是物質存在的反映”,并不準確。
第三,同一個物質存在,在不同生靈的眼中看來,所形成的物象、概念、思想、想法、角度、立場、深度、廣度、預見、聯想往往不同。比如,水在人看來是水,而在魚看來卻是其家園;糞便在人看來是骯臟的,而在糞蟲看來卻是其美餐;猴子喜歡在樹上生活,羊卻恐懼在樹上生活;新生兒看西施,白癡看西施,魚兒看西施,健康男人看西施,女人看西施,變態人看西施,鱷魚看西施,老虎看西施,寄生蟲看西施,他們各個反映不同;牛的眼睛,蝗蟲的眼睛,蝙蝠的眼睛,驢的眼睛,比目魚的眼睛,人的眼睛,色盲的眼睛,狗的眼睛,看同一個東西,反映各個不同。由此可見,斷然說“意識是物質存在的反映”,并不準確。
第四,在意識世界中,所形成的物象、概念、思想、想法、角度、立場、深度、廣度、預見、聯想并不是物質存在本身。比如,食物這個物象、概念,在人饑餓時,并不會因為意識中有食物這個物象、概念,就會讓人解除饑餓;水這個物象、概念,在人口渴時,并不會因為意識中有水這個物象、概念,就會讓人解除口渴;心中想著火時,人體也并不會因為意識中有火這個物象、概念,而燃燒起來,或溫暖起來;嘴上說廁所臭死了,可是嘴卻并沒有變為廁所。這樣,斷然說“意識是物質存在的反映”,并不準確。
第五,我們在認識物質存在時,認識往往是在物質存在之后才形成。即境先識后。若武斷的說“意識是物質存在的反映”,就意味著意識/認識與物質存在是同時生起的。但這在大多數情況下,根本不可能出現。
第六,概念、思想、想法、角度、立場、深度、廣度、預見、聯想是依據物象而建立的。物象會因為物質存在的動態進程而改變,這樣,概念、思想、想法、角度、立場、深度、廣度、預見、聯想也會因為物象/物質存在的動態進程而改變。物質存在的動態進程能體現出,實在性與虛幻性的矛盾對立統一規律。這樣,物象會隨著物質存在的動態進程而體現出,實在性與虛幻性的矛盾對立統一規律,同樣的,思想、想法、角度、立場、深度、廣度、預見、聯想也會隨著物象/物質存在的動態進程而體現出,實在性與虛幻性的矛盾對立統一規律。但可惜的是,人們往往執著于概念、思想、想法、角度、立場、深度、廣度、預見、聯想,且認其為真,而忽視其假。如此以來,物象、概念、思想、想法、角度、立場、深度、廣度、預見、聯想偏重于實在性,而忽略了虛幻性。也就是說,意識不能時刻作為物質存在的反映,而是時常受到意識世界的慣性影響,會對物質存在產生顛倒之見。這樣,斷然說“意識是物質存在的反映”,并不準確。
第七,物質世界不存在名聲、權利、金錢、女色、地位……,而精神世界存在名聲、權利、金錢、女色、地位……的追求,且往往認為名聲、權利、金錢、女色、地位……實有;物質世界不存在倫理、道德、法律、典章、制度……,而精神世界存在倫理、道德、法律、典章、制度……的約束;物質世界不存在生產力、生產關系、經濟基礎、上層建筑、唯物主義、唯心主義、教條主義、唯心史觀、唯物史觀……,而精神世界存在生產力、生產關系、經濟基礎、上層建筑、唯物主義、唯心主義、教條主義、唯心史觀、唯物史觀……的爭論與運用,且往往認為生產力、生產關系、經濟基礎、上層建筑、唯物主義、唯心主義、教條主義、唯心史觀、唯物史觀……實有。這樣,斷然說“意識是物質存在的反映”,并不準確。
第八,如果按照“意識是物質存在的反映”這個邏輯,在神經精神病學中運用,我相信必定會鬧出大笑話!——具體的,我就不一一列舉了。有興趣者可做一番實驗,自然會知道“意識是物質存在的反映”是荒唐透頂的!
第九,物質世界沒有顛倒妄想,而精神世界存在顛倒妄想。比如,“一朝被蛇咬,十年怕草繩”,空間、時間并非具體的實物,而百姓卻往往以為空間、時間是具體的實物……如果“意識是物質存在的反映”,則就應該是:物質世界沒有顛倒妄想,精神世界也不存在顛倒妄想。但這決不是真實情況。
第十,物質世界的運動幾乎都是被動運動,而精神世界的運動卻是以主動運動為主。如果“意識是物質存在的反映”,則意識的運動也應該是以被動運動為主,而不會出現主觀能動性。但這決不是真實情況。
……還可以列舉一些。主要的就是上面的內容。
通過上面的分析看,意識的性質與物質的性質存在明顯的區分。不能簡單地用“意識是物質存在的反映”來描述意識的性質。
意識的內部矛盾性才是推動意識世界向前發展的主要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如果意識世界向前發展的主要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就是物質世界/物質世界的主要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那就應該是:物質世界沒有感覺感受/情感情緒、思維思想、主觀能動性,意識世界也沒有;物質世界沒有顛倒妄想,意識世界也沒有;物質世界沒有迷信、神意志論、欺詐、惡毒、詭計……,意識世界也沒有。……那將是怎樣的邏輯呢?
1.1.4.6.2.3 死亡的促成矛盾
人的死亡,主要由疾病、水溺、火燒、餓殍、仇殺、自殺、官殺、窒息、毒死、摔死、車禍、戰亂、恐怖活動、生理命盡、自然災害等等引起。
這些條件與人體發生普遍聯系和相互作用過程中,必然是雙向的。你對我進行作用,我也對你進行作用,不可能只有你對我進行作用,而我卻不對你進行作用。但依照人死永滅論的觀點來說,自然是人死亡之后,就只有單方的作用,而沒有反作用。人死永滅論最常用的觀點是身心同一論——細胞肉體與精神世界同一論,如果這個觀點是對的,那人向前發展的最基本、最主要、最關鍵、起決定的因素,當然就是細胞了。好了,就按照他們的邏輯進行一番推理,看看結果如何。是騾子是馬,拉出來溜溜。關于細胞與精神的關系、大腦與精神的關系可以參看后面1.4.8~1.4.10內容,這里主要從人的發展角度進行說明。
推動人向前發展,主要有八種矛盾,但按照人死永滅論的邏輯——細胞肉體與精神世界同一論,或馬列主義的“存在決定意識”,自然是細胞肉體起到最主要的推動作用。人體每分鐘要死亡上億個細胞,又同時補充一部分細胞,到底是死亡的細胞促使人向前發展,還是新生成的細胞促使人向前發展?到底是心肌細胞促使人向前發展,還是肝細胞促使人向前發展?到底是腦細胞促使人向前發展,還是生殖細胞促使人向前發展?到底是乳腺細胞促使人向前發展,還是胰腺細胞促使人向前發展?我想,理智的人,社會閱歷豐富的人是不會相信細胞是推動人向前發展的決定性作用的觀點。否則人的主觀能動性就不存在了。
凡是存在的必然滅亡。細胞作為存在的一物,也必然滅亡。導致細胞死亡的原因很多,除細胞自身的壽命是一個根本原因外,其余尚有放射線、紫外線、化學物質、物理因素等也可導致細胞死亡。另外,疾病、水溺、火燒、餓殍、仇殺、自殺、官殺、窒息、毒死、摔死、車禍、戰亂、恐怖活動、自然災害等導致人體死亡,細胞也會隨著死亡。細胞主要含有碳(C)、氫(H)、氧(O)、氮(N)四種元素,這些元素大約占細胞(原生質)總量的98%,另外還含有磷(P)、硫(S)、氯(Cl)、鈉(Na)、鉀(K)、鎂(Mg)、鈣(Ca)、鐵(Fe)等八種元素,約占2%左右。此外,細胞還含有微量元素。在人體死亡過程中,無非就是外界的因素/進入人體的外界物質與人體各種元素相互作用的過程,這一點,相信很容易弄懂。這里細胞/元素與外界物質/元素的相互作用,無論是死亡過程,還是死亡之后都將永恒存在。人體死亡時,精神世界會是如何的呢?《西藏度亡經》、《埃及度亡經》中就描繪了人體死亡過程中宏觀物質身體解體時對精神世界產生的影響。雖然那些過程我們暫時還沒有經歷,但從常識上說,生前的肉體對精神世界確實存在作用則是很容易證明的,自然可以由此推斷出人體解散時精神世界會出現反應,此即宏觀物質身體與精神世界的相互作用。按照馬列主義的觀點“存在決定意識,意識反作用于存在”,精神世界不屬于物質范疇(身心異同論),進行分析,則精神世界就應當是永恒的處于普遍聯系和相互作用之中,否則“決定”、“反作用”就不存在了。
在人死永滅論中,細胞/元素與外界物質/元素相互作用之后,細胞的元素在解體之后與外界物質的相互作用仍然是存在的,他們無法否認,也否認不了。但是精神世界與細胞/元素、外界物質/元素的相互作用在人死亡之后則是不能成立的,因為他們的觀點是精神永滅。這種推論將會出現邏輯背謬。生前的細胞/元素、外界物質/元素與精神世界是否存在相互作用呢?大腦發育過程,就受到精神世界、外界環境相當大的影響,否則狼孩、傷仲永故事就不存在了。碘缺乏病、遺傳病、微量元素缺乏癥等已經證明細胞/元素、外界物質/元素與精神世界存在相互作用的必然性。既然存在物質——宏觀物質和微觀物質——與精神世界的相互作用,就不會出現相互作用之后,精神世界永遠消失——沒有任何數量和性質——的局面。因為作用是“相互”的,不是“單方面”的。就如物質與物質之間的相互作用一樣,不會出現相互作用之后,一方繼續存在物質/能量,而另一方不存在物質/能量。比如,雞蛋與石頭相互作用,雞蛋會在相互作用之后消失,發生數量和性質的改變,但仍然存在物質/能量,而不是永遠消失——沒有任何數量和性質。馬列主義既然承認精神世界與物質世界截然不同,就意味著精神世界也存在某種性質,而不是沒有性質。何況人與人之間精神世界的差異非常巨大,是任何人都不能否認的,這也表明精神世界存在某種性質。既然存在性質,按照質量互變規律分析,就自然是存在數量和性質上的轉變,而不會出現數量和性質的永恒揚棄。
在人死永滅論中,物質身體/細胞肉體是推動人向前發展變化的唯一動力,只有也只有當物質身體/細胞肉體出現運動變化之后,人的精神世界才會運動變化。這顯然違背常識。尤其是參看1.4.8~1.4.10內容之后更加容易否定此說。在人死續存論中,推動人向前發展的動力主要是八種矛盾,八種矛盾中既有物質性因素,也有精神性因素;既有內部矛盾,也有外部矛盾。這樣的觀點理解起來并不困難。而且自人誕生起到人死亡過程都始終受到八種矛盾推動和制約,沒有逾越。導致人死亡的諸多物質性因素,沒有一種因素可以產生精神世界/精神世界活動,它只能也只能推動物質身體/細胞肉體從一種物質形態向另一種物質形態轉變,而不會使得精神世界/精神世界活動永恒泯滅。因為導致死亡的物質性因素沒有辦法直接作用于精神世界上,這種作用當然就如同刀斫虛空、陽光、流水一般,抽刀斷水水更流,借酒消愁愁更愁。更何況就算導致死亡的物質性因素能夠直接作用于精神世界上,也不會永滅。因為事物發展會遵循間斷與連續的對立統一規律。既不會有永恒的間斷存在,也不會有永恒的連續存在,否則任何事物都將是永恒靜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