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佛所制定的戒律,僧眾應于每月望晦(農歷十五日、三十日)兩日齊集一處,共誦《戒本》,自我檢查有無違犯戒律之事。如有違犯,便應按照情節輕重,依法懺悔。懺是梵語“懺摩”的簡略,意是請予容恕。這一行事叫作“布薩”,義是“長養”,意謂可以斷惡長善。漢地簡稱為“誦戒”。
在全年之中,自四月十五日到七月十五日的三個月中,應當定居在一寺之中,專心修道,不得隨意他往,這叫作“安居”,又叫作“結夏”、“坐臘”。如因事延緩,不及定居,最遲也應在五月十五日定居下來,這叫作“后安居”。在安居日滿,即七月十五,僧眾仍應集合一堂,任憑他人對自己檢舉一切所犯輕重不如法事,從而懺悔,這叫作“自恣”。經過自恣之后,受戒的年齡算作增長一歲或是一臘。這是計算戒臘的日期,所以坐夏也叫作坐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