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我們一般人總是不注意小乘,所以這里我把小乘空觀多說幾句。我以說一切有部為代表來說。
佛教是“如實觀”,這個很重要。如實觀就是要人認識真實,不停留在假的存在上。如實觀是佛教的精神所在。如實觀的“實”不但是客觀的存在,而且是真實的存在,佛教要把握這個真實,不增一分,增一分就是增益執,也不減損一分,減損一分就是減損執,就象古書美人贊中常說的,增一分則太肥,減一分則太瘦,漂亮到正合適的地步。
對于世間的現象,在小乘中是建立了世俗有、施設有、實體有、勝義有幾個概念來解說的。啥叫世俗有,在《唯識述記》中說,“世謂覆障可毀壞義,俗謂顯現隨世流義”,這個是世俗。月稱論師在《中論釋》中說世俗有三個意思,一個是障礙真理,一個是彼此相依而有,一個是世間言說。在稱友的《俱舍論釋》等中說世俗就是言說。總起來就是說:世俗有就是言說中的存在,就是說法的存在只是存在于語言之中,說它的話,它就有了,要是不說它的話,它就沒了,根本就沒有客觀的存在與之相對應。“法”只是我們對它所產生的經驗及概念,我們運用這經驗和概念來表達“法”,所以,“法”只存在于我們的語言之中,這就是世俗有。因為世俗有只是語言的產物,所以它不是真實的,它只是一種主體的施設,施設就是說不是真實的存在,它之所以有,不過是通過我們的心靈的活動創造出來的,也就是說,這施設有是由人所提供、所投射、所設計的,所以,施設有和世俗有并沒有根本的區別,它們都是指的概念世界。那么,既然是兩個概念,肯定多少也有點兒區別,它們的區別是什么呢?施設有主要是強調這是主體活動的產物,世俗有主要是指出這就是語言。
因為假名只是人創造出來的,所以它不是真實存在,它只代表外境而不等于外境。這里有一個問題,就是,人創造了假名,但既然是創造,就有一個開端問題,真實是無始的,創造就是有始的。有開端就需要有經驗的基礎,也就是先有感官的收攝,這是一個連環套,一連串兒的。經驗的基礎從哪兒來?不知道!我們不知道這經驗的基礎從哪兒來,但又必需得有這個經驗的基礎,我們只得假設一個來源。這是沒話說的,任何人、任何學派都是這樣,上帝拉、梵天拉、基本粒子拉、點拉等都是,既然假設了一個客觀來源,這就進入了存有世界的探討,并建立“自相”等一整套體系。這給世間是一樣的,比如說我說了一個謊話,緊接著我就必需說好幾個謊話來圓第一個謊話,接著又得有好多謊話來圓第二重的謊話等等沒完沒了,這一系列的謊話就構成一個龐大的體系。假設了一個客觀來源就是一個謊話,接著就必需有一整套的體系來論證,這就是建立自相等,這就是承認了客觀世界有“自相有”的存在,承認它在存在上有獨立自體,這就是實體有。因為有“實體有”的存在,所以,才能夠把桌子往下分成桌子腿兒、桌子面兒等,這樣桌子就沒有了,既然承認“實體有”,為什么又要把桌子分成桌子腿兒、桌子面兒,說桌子沒有呢?費這勁兒干什么?這是因為釋迦牟尼說諸法無我!釋迦牟尼怎么說無我呢?因為有一個境界叫“我”,所以釋迦牟尼才說一個境界叫“無我”,這就象佛教常舉的繩蛇喻,先有一個境界叫蛇,而后才說一個境界叫“沒有蛇”。釋迦牟尼說了一個“無我”,它的基礎就是“我”,所以得先有桌子,然后才能分成桌子腿兒、桌子面兒,這沒有了桌子。這就是小乘說一切有部的空觀。當然,我這只是舉例來說明,說一切有部并不是先建立的桌子,然后分成桌子腿兒、桌子面兒,人家是建立的七十五法,這七十五法就是實體有。
到了大乘時候,就不這么說空觀了。比如中觀時。
中觀學派說,一切法的存在都是動態的,一直處于緣生的狀態,既然是處于緣生狀態,就說明了一切法都不能有獨立性,都是被制約的存在,我們之所以說有這個法、那個法,只是因為我們對它有經驗,只是在主體上說有這一法,我們把主體上的構作弄成了客觀。《中論。觀四諦品》中的三是偈,梵語是這么寫的:yah pratatya-samutpadah,sūnyatam tam pracaksmahe,sa prajnaptir upadaya,pratipat saiva madhyama。第一句“眾緣所生法”,就是說的所有的法在存在上都處于緣生狀態,這就是對說一切有部的批判,因為所有的法都處于緣生狀態,所以第二句說“我說即是空”,霍韜晦先生是把它譯成了“我說彼為空”,“空”就是說不是獨立的存在,雖然它不是獨立的存在,但我們可以對它產生經驗,它是我們經驗產生的來源。第三句是“亦為是假名”,這個“假名”就是假名有,就是說它只是施設安立的,施設是怎么施設的,是因為我們對客體有個經驗,就是頌子中的upādāya,upādāya其實是“取”,漢譯這么個譯法,其實就表明了,通過主體的攝取活動而建立假名,譯者當然是把握住了典籍的意思,可我們就不行了,理解成只是一個名字而己,這就與原義有相當的距離。本來是一方面說無體,一方面說有假名產生的根據,也就是咱們常說的一方面說無,一方面說有,這一句頌文實際上是說了兩方面的事,兩個事兒,可咱們看現在人的解說,是不是丟了一個?第四句是“亦是中道義”,是說緣生法因為無體,所以不能說有,又因為有對它的經驗可得,所以不能說無,所以說它非有非無,這個就是中道。這個偈子難以一目了然,所以霍韜晦又譯了一下,是譯作了“諸由緣起者,我說彼為空,此依取施設,此即中道義”。
這樣,我們總結一下就是說,客觀上的存在,只是緣生狀態,緣生就是空,但空不礙主體上有法、有假名建立,超此兩端,就是中道。
我們現在說空的時候,總把空理解成一個遮遣詞,當然,這也沒錯,空有遮遣的含義,排除“自體”,說法是無體、無自性,但是大乘說,它破除自體的目的仍然是為了說明法存在的特征,為了解釋法的存在方式。所以,到了大乘中觀學派,空是緣生的同義詞,說空就是緣生法的存在,緣生的存在就是空。緣生的存在,既不能按一般意義的“有”說有,一般意義的“有”,是依經驗立場而說的,是依語言運用所賦予意義講的,緣生法不能這么說,但又不能把緣生法抹煞,說是無。
《中論》的《觀有無品》中說,“眾緣中有性,是事則不然,性從眾緣出,即名為作法。性若是作者,云何有此義,性名為無作,不待異法成。”還說,“若法實有性,后則不應無,性若有異相,是事終不然,若法實有性,云何而可異,若法實無性,云何而可異。”實際上這就是雙遣了自性。在《中論》中用這種方法破問題,破了許多問題,而且都是用的這種雙遣的方法,這就使得人們認為龍樹的《中論》是遍破一切,這就誤解了《中論》,前邊兒咱們說了,龍樹的《中論》破的只是我們的執著,主體的執著,特別是運用語言來套客體而產生的執著,破根本不是它的目的,它的目的是展示最高的存在,但最高的存在,用話無法說,《中論》上只是簡單地說,“諸法實相者,心行言語斷,無生亦無滅,寂滅如涅槃。”《中論》上用最大的篇幅破,但到這兒這么簡單的幾句話就完了,以致于我們認為《中論》是以破為主,這幾句話只是附帶。其實我們想想,比如一個人,頭是最重要的吧~~可頭在整個身體中所占的比例是不是最大?不是的!在《中論》中,這簡單的幾句話其實是歸宿。所以,中觀學派是用空來解釋有,當然,這個“有”字指的是真實、絕對。
這個道理呢,當時人們已經說不清了,使得無著菩薩一時也沒覓開。
瑜伽學派的空觀呢,是這樣的。說中觀雖然空空空的,但實際上說的還是有--絕對的有,真實的有。中觀學派因為絕對的有的不能用言語來說,所以不用“有”這個字兒,而說“空”,說,空就是最高存在,實相就是空相,空相就是實相。瑜伽學派把這個叫作“離言自性”,說它不是用言語所能說明,它存在于語言世界之外。中觀是直接說空,破除一切對立面,而瑜伽學派則是說,即使經驗上的存在并非真實,但仍然得給予交代,再者,從經驗的存在,是怎么過渡到最高的真實存在,這個實踐過程是怎么個樣子呢?瑜伽學派對這個也交代了。瑜伽學派就是用三自性來說的。三自性的“自性”與中觀的“自性”,是字同義不同。中觀的自性是指獨立存在的實體,而瑜伽的自性只是指存在。咱們剛說過三自性,遍計所執自性是指通過主體的分別活動而產生出來的存在。“遍計”就是心識的分別活動,遍計所執就是通過心識的分別而產生一些概念,我們以這些概念來代表對象世界,其實概念只是代表對象世界,而不是真正的對象世界,這不過是自己心識的產物。這個其實就是前邊兒說的施設有,為什么瑜伽派用遍計執而不用施設有?用遍計執主要是強調這種虛妄的存在是由主體所構作的。依他起自性是不必通過主體的活動的存在,它是說一切存在都是在依他的規則下展現,只不過我們現在生活在經驗之中,不能如實證見依他起的存在之法,我們只是依我們的經驗所得,心識起種種分別,然后使用語言套在對象上,也就是說我們現在只能獲得遍計執自性,只能看到自己心靈活動下的世界。圓成實是最高的存在,但最高的存在也只是依他起,因為在一切依他起的事相中即展現了存在的最高理法。
所以,從客觀上說,只有依他起自性,換個角度來說,則有依心識而起的遍計執自性和依智而起的圓成實自性。前者是凡夫,后者是佛陀。在佛陀境界中,依他起自性即是圓成實自性。這就是這第二十二頌的前兩句,“故此與依他,非異非不異”。所以,三自性也只有識與智,依識就是分別,依智就是圓滿,本來我們所面對的是依他起的世界,但心識之執變相而緣,把主體的活動套上客體有智則可以念念無住而與之相應。所以,瑜伽學派是以有說空,絕對空就是絕對有,空與有得到統一。《辯中邊論》中說,“虛妄分別有,于此二都無,此中唯有空,于彼亦有此。故說一切法,非空非不空,有無及有故,是則契中道。”到這兒,才是《心經》的“色即是空,空即是色”,“色不異空,空不異色”,真空妙有指的就是這個。這就是瑜伽學派的空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