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虛大師
問:小兒腹病,醫(yī)謂有蟲,若不以藥下蟲,則是疾視其子之死而不救;若救子病,勢必殺蟲,二者何以兼顧?又春夏間,溝坑臭穢,易生疾疫,不以防毒藥水灑治,則滋傳染,藥之亦必殺蟲!園丁治樹,農(nóng)人耘苗,亦有不能兩全之慮,如何處理乃得其宜?又推不肉食之義,則應(yīng)綢衣、革履不可穿,肥皂、洋燭不可用,一切發(fā)酵之物不可食,乃至茶不可飲──聞香片等茶曾由豬油熏治,油漆之屋不可居──顏料中多和豬血,即素餐之約亦不可應(yīng)──以素菜中多調(diào)味之素,此物是葷。總而言之,即處處荊棘難行。出家人遠(yuǎn)離塵俗,或可屏除。在家人未免應(yīng)酬,何以善處?
答:有身生則不能不殺非身生以全身生,有親生則不能不殺非親生以全親生,有族生則不能不殺非族生以全族生,有人生則不能不殺非人生以全人生,有有情生則不能不殺非有情生以全情生。故生以殺成,殺由生有。“民胞物與”之大慈悲心,既不能自已,而民物又不能不相殘相殺以自全其生。大悲與生,不能并存,又不能滅一而存一。則舍大慈悲心與一切有情同歸之無生法性,尚何他道哉!然雖發(fā)此大菩提悲愿,而于未能與一切有情同證無生之間,雖不免殘殺全生之事。然以同體之心,不勝其愴惻悲痛之故,當(dāng)力求其減免,以并育不害為常經(jīng)。在己身,則寧失命而不害生。對他生,則以親親、仁民、愛物之差降為變例。去其迫不得已之害親、害民者而止,此為俗諦之中道也。哀哉菩薩!當(dāng)以度一切眾生無生為歸,當(dāng)以對于親民非不得已不害生為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