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陀制定三衣以后,關于衣的問題,并沒有因此而全部解決。年紀大的老比丘睡覺時是需要墊的,于是佛允許有臥褥;坐時要軟些,佛允許有坐褥;睡時要枕頭,佛陀也允許了。即使在日常生活中,洗臉要面巾,洗澡要用拭身巾,洗腳要用揩腳布,頭上怕冷的可以戴帽子,腳上不習慣赤腳的可以穿鞋;比丘雨天在露天地脫光了身子洗澡,有礙觀瞻,于是準許有雨浴衣;比丘身上生了膿瘡,把衣服弄臟了,因此佛陀準許有覆瘡衣。
另外,由于阿難相貌俊美,他出家后,穿起比丘的三衣,偏袒右肩,露出右邊的胸脯,使得婦女們看了,往往為阿難招來許多“愛”的煩惱,因此佛陀允許著覆肩衣。有的比丘因為沒有內衣,到聚落乞食時,被風吹起外衣,暴露了下體,于是佛陀又允許比丘人聚落乞食時穿著內衣(或腳下裙)。
后來,有女人出家,比丘尼只穿三衣,蓋不住肩部和胸部,有時被人調戲恥笑,佛陀便干脆在三衣之外,規定為她們加上覆肩衣。但是,女性的出家人,僅此五衣還是不夠。她們不得在雨天露浴于河池之中,也有許多不便,所以佛允許她們有浴衣。所以,《根本說一切有部律》中,規定有十三種衣;僧伽胝(僧伽黎)、溫怛羅僧伽(郁多羅僧)、安怛婆娑(安陀會)、尼師但那、裙(內衣)、副裙、僧腳欹(覆肩衣)、副僧腳欹、拭面巾、拭身巾、覆瘡衣、剃發衣、藥直衣(備為病時換取醫藥)。
還有一種“縵衣”,是用大塊整服布料制成,是給出家還未受具足戒的沙彌(尼)和受用“在家戒”的男女居士們著用的。因為他們都沒有受過出家大戒,不堪為世福田,所以他們著用的“縵衣”,不能裁縫田相。沙彌與在家弟子所不同的是,沙彌一經出家,終年披著縵條衣,在家弟子則限于佛事堂中披著縵條衣。
另外,最為重要的一種服具是“尼師壇”,即敷設在坐具或臥具之上的襯單。戒律規定尼師壇的長度約佛的兩磔手半,寬度約佛的一級磔手半(佛陀一磔手,約為兩尺長),所以尼師壇是一塊四五尺長、兩尺寬的襯身布。尼師壇是比丘們所必需隨身攜帶的用具,是用時應該自己敷設、自己收起,不應假手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