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399年,東晉高僧法顯發自長安,渡流沙,越蔥嶺,橫穿印度,抵斯里蘭卡,411年搭商船回國,經蘇門答臘(或爪哇)的耶婆堤國,于412年飄回山東半島,從嶗山登陸,次年回到建康。從陸路到海路,完成了交通印度的旅行。著有《佛國記》。
法顯在印度接觸的是以商人為主體的中下層民眾和僧侶,他在《佛國記》中的記載反映了當時民間的習俗和信仰。大致說,北印佛教依然以犍陀羅為中心,包括陀歷(巴基斯坦奇特拉爾以南)、烏萇(巴基斯坦北部斯瓦特河地區)、宿呵多(巴基斯坦境喀布爾河支流斯瓦特河流域)、剎尸羅(巴基斯坦拉瓦爾品第西北)、弗樓沙(巴基斯坦白沙瓦西北)、那竭(阿富汗賈拉勒阿巴德)、跋那(巴基斯坦班努)等國,伽蘭眾多,僧徒聚居,除個別大小乘兼學者外,多屬小乘學者。有關佛的遺物,如佛遺足跡、佛齒、佛骨頂、佛剃發剪爪、佛缽、佛錫杖、佛影等,散布諸地,建塔供養,亦有僧眾居止。其中佛本生故事,如菩薩割肉貿鴿、以眼施人、投身喂虎等,也有遺跡存留,所建四大寶塔,金銀校飾,諸國王臣民競興供養。弗樓沙原是犍陀羅首都,傳說迦膩色迦王曾在此處建大塔,高40余丈,眾寶校飾,壯麗威嚴,“閻浮提塔,唯此為上”。亦即宋云所記之“雀離浮圖”。此地的佛缽,被視作佛法興衰的象征,建塔及伽蘭供養,有僧七百余。建塔已成普遍風氣,那竭國城更有諸羅漢、辟支佛塔千數。其醯羅城的佛頂骨精舍,成為全民的崇拜中心,國王每早先詣精含禮拜,后聽國政;居士長者,亦先供養,乃修家事。
公元480年,噠滅大月氏,據有犍陀羅,勢力遠及康居、安息、于闐、沙勒和三十余小國。518年,即法顯自天竺回國百年后,北魏宋云、惠生,也游歷了烏萇、犍陀羅等地。據他的記錄,當時噠國王“不信佛法,多事外神,殺生血食”。犍陀羅由噠貴族子弟為王,治國二世,“多行殺戮,不信佛法,好祀鬼神”。但國中婆羅門種崇奉佛法,好讀經典,當是大乘信仰者,與犍陀羅王矛盾甚深。該王又與罽賓連續進行了三年戰爭,不得人心。罽賓歷來是小乘有部的活動基地,沒有發現因戰爭遭到嚴重破壞的跡象。所以嚈噠統治者的非佛態度,對佛教的發展影響或許不大。烏萇國亦在嚈噠勢力范圍,那里的佛跡崇拜依然興旺,具有新的發展。國王篤信佛教,蔬食長齋,晨夜禮拜,日中以后始治國事。此等行事,顯然是法顯所記那竭國王奉佛的延續。該國寺院亦多,僧徒自50人至300人不等,戒行精苦。
烏萇國的佛教帶有國教性質,國王奉佛列為每日三時的必修課;民眾也把禮沸組織在日常生活之中,這種情況延續了一個相當長的時間。公元556年,進入北魏鄴都的那連提黎耶舍說,他游歷諸國,北背雪山,南窮師子,自所經見,唯馬萇國主乃真大士。他描述的烏萇國處理政教關系的情況,與宋云所見大體相同。
在6世紀下半葉,游方來到中土的馬萇國學僧,除那連提黎耶舍,還有毗尼多流支等,譯出《月藏》、《日藏》等多屬大乘經典,突出地表現了佛教吸收原始宗教,從咒術星象到天龍鬼神,向多神多信仰轉化,其特點,集中強調諸神在護法、護國、護民中的作用。此類經典后被編入《大集經》,在某種程度上反映了阿富汗、巴基斯坦、喀什米爾和我國新疆西部地區佛教信仰的狀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