葷辛,指氣味強烈的蔬菜,通常稱五辛或五葷。關于五辛的具體名稱,經律中有不同說法,多數是指蔥、蒜、韮、薤、興渠。這五種菜具有強烈的刺激性,食用后還會散發令人掩鼻的難聞氣息,影響僧團和諧,故為戒律所禁止。
五辛,在聲聞戒中只提到蒜。《四分律》比丘尼戒單墮第七十條說:“若比丘尼啖蒜者波逸提……比丘突吉羅,式叉摩那、沙彌、沙彌尼突吉羅,是謂為犯。不犯者,或有如是病,以餅裹蒜食,若余藥所不治,唯須服蒜差,聽服。若涂瘡不犯。”(《四分律》卷25,T22-737中。)
如果因為患病,非食蒜不能治愈,戒律才有所開許。但食蒜后,為了不影響大家,律中又作了進一步規定。《僧祇律》說:“(蒜)服已,應七日行隨順法。在一邊小房中,不得臥僧床褥。不得上僧大小便處行,不得在僧洗腳處洗腳,不得入溫室講堂食屋,不得受僧次差會,不得入僧中食及禪坊,不得入說法布薩僧中,若比丘集處一切不得往。不應繞塔,若塔在露地者,得下風遙禮。七日行隨順法已,至八日,澡浴浣衣熏已,得入僧中。”(《摩訶僧祇律》卷31,T22-483下。)
在團體內,如果大家都食蒜,還不至有什么特殊感覺。倘若只是個別人食用,食蒜后散發的氣息,會令他人難以忍受。所以,每吃一次蒜要與大眾隔離七天,也不得繞塔。到第八日,等身上氣味散盡,才能沐浴、更衣、熏香,回到大眾中共同生活。
禁食五辛是大乘經律中提出的。《梵網經》說:“若佛子,不得食五辛。大蒜、茖蔥、慈蔥、蘭蔥、興渠,是五種,一切食中不得食。若故食者,犯輕垢罪。”(《梵網經》卷2,T24-1005中。)
此中的大蒜,又稱胡蔥,史傳張騫出使大宛,從胡地取回。慈蔥,就是蔥,由莖葉慈柔得稱。蘭蔥,有說是小蒜,有說是韮菜。茖蔥,又名山蔥,生長于山澤中,有的說就是薤。興渠,據傳為漢地所無。
五辛既不同于酒,飲后能使人神智不清;也不同于肉,食之有違慈悲本懷。那么,菩薩戒中為什么要禁止食用呢?《楞嚴經》說:“是諸眾生求三摩提,當斷世間五種辛菜。是五種辛,熟食發淫,生啖增恚。如是世界食辛之人,縱能宣說十二部經,十方天仙嫌其臭穢,咸皆遠離。諸餓鬼等因彼食次,舔其唇吻,常與鬼住。福德日銷,長無利益。是食辛人修三摩地,菩薩天仙、十方善神不來守護。大力魔王得其方便,現作佛身來為說法。非毀禁戒,贊淫怒癡。命終自為魔王眷屬,受魔福盡,墮無間獄。阿難,修菩提者永斷五辛,是則名為第一增進修行漸次。”(《大佛頂首楞嚴經》卷8,T19-141下。)
經中告訴我們,食用五辛將生淫增恚,并使善神遠離,魔王現前,生毀禁戒,死墮地獄,故須禁食。《楞伽經》也說:“一切肉與蔥及諸韮蒜等,種種放逸酒,修行常遠離……飲食生放逸,放逸生諸覺,從覺生貪欲,是故不應食。由食生貪欲,貪令心迷醉。迷醉長愛欲,生死不解脫……酒肉蔥韮蒜,悉為圣道障……及違圣表相,是故不應食。”(《楞伽阿跋多羅寶經》卷4,T16-514上~中。)
此處,將吃蔥蒜的過失與飲酒吃肉相提并論,因為它們都能增長愛欲,障礙圣道,所以不能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