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佛教教義和它的制度來說,出家應當是佛教徒中少數人的事。第一、出家的動機要求真純——即確是為求解脫,決心舍棄世間貪愛而出家修道。第二、出家后要求對教理及行持都夠標準,如果有室家的欲望,應當自動還俗;如果犯殺盜淫妄四根本戒,則應當擯斥在僧伽之外。第三、出家有許多限制,例如:要得父母允許,要年滿二十(求比丘戒、比丘尼戒的),不是肢體不全或精神上有缺陷的,不是逃避刑法、債累的等等。第四、出家受戒要得戒齡滿十年的僧侶十人以上介紹、證明和會議通過,舍戒還俗則很容易,只須告知一個人便行。佛教徒本有四眾,有出家男女二眾,有在家男女二眾。出家二眾負住持佛法的責任,在家二眾負護持佛法的責任,合成為雙重的教團。所以佛教并不是要求人人都出家。很多佛教經典,特別是大乘經典如《維摩詰經》、《優婆塞戒經》都是稱贊在家學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