焚香之器具。與花瓶、燭臺一齊供養于佛前,為比丘十八物之一。
其材質多為金屬、瑜石、磁、陶、紫檀等,形狀多樣化,大致可分為四類即:
1、置于桌上的置香爐,如博山形、火舍形、金山寺形、蛸足形、鼎形、三足形、香印盤形等。
2、持于手上的柄香爐,如蓮華形、獅子鎮形、鵲尾形等。
3、坐禪時所用的鉤香爐。
4、灌頂時,受者跨越而以凈身之象爐。
《金光明經》卷二于佛前行祈拜供養之時,手擎香爐;后世之柄香爐,即襲此遺風而來在珠林》中記載:“天人黃瓊說迦葉佛香爐,前有十六師子、白象,于二獸頭上別起蓮華臺以為爐,后有師子蹲踞,頂上有九龍繞承金華,華內有金臺寶子盛香。佛說法時,常執此爐。”
使用手爐,大都是在剃度、禮懺、奉請……等場合。爐頭插香,雙手執持爐柄;也有兼插鮮花以為供養者。
在新疆地方,所發現之佛教遺跡,其中之壁畫,可推定為唐朝佛畫,圖中亦有手持香爐,長跪禮拜者。而此香爐下部,附有稍高之臺座。
此外,亦有香盤,放置檀香爐用的盤子。它是用木料做成的,表面涂以咖啡色的油漆。面積長約一尺余,寬約七、八寸,邊沿高約一寸許,盤子呈長方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