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迦牟尼佛在圓寂時,要求弟子們“以戒為師”,即佛教徒依靠戒律生活緊密團結在一起,互相愛護,互相幫助,互相學習,組成身和同住、口和無諍、意和同悅、見和同解、戒和同修、利和同均的理想六和僧團。戒律是倫理道德的基礎,也是保障我們身心不受外在侵害、抵御困難的精神力量,更是我們提升人格素養、凈化自心的動力。
持戒是一種心靈的自我管理,其表現為止惡防非與進德修善兩方面。止惡防非是自我身心的保護,防止一時的過失給自已帶來永久的痛苦。進德修善是戒律的積極作用,要求我們以利益眾生為宗旨,實踐佛教博大精深的無緣大慈、同體大悲精神,廣泛開展莊嚴國土、利樂有情的菩薩事業。
有的初學者不明白戒律的崇高利他精神,落入教條主義的窠臼,說這也不行,那也不行,個性孤僻,行為怪異,甚至發展為偏執的禁欲主義,遠離人民大眾,以戒律衡量他人,說四眾過失等,與佛陀的慈悲教誨相違。
作為佛陀的弟子,應當謙虛謹慎地廣泛地學習佛法,實踐佛法。在實踐佛法的歷程中,如何融攝工作與學佛等世出世間法的關系,尤為重要。總之,在修學的過程中,充滿希望,充滿法喜,充滿智慧,說明學佛就有進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