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佛頂首楞嚴經妙心疏(卷第六)01
守培法師著
大佛頂首楞嚴經妙心疏卷第六
鎮江玉山沙門守培疏 皈依弟子云常忍校刊
五說耳根。二。初訤因緣。二陳圓通。初二。初自行。二利人。初二。初值佛聞教。二從聞思修。今初。
爾時觀世音菩薩。即從座起。頂禮佛足。而白佛言。世尊。憶念我昔。無數恒河沙劫。于時有佛。出現于世。名觀世音。我于彼佛發菩提心。彼佛教我從聞思修。入三摩地。
耳根。依次序當在六根中第二。因是當選。特別尊嚴。故另立一科耳。觀世音者。觀謂觀照。心眼也。音謂意思。如人有意思。藉聲塵而表示曰聲音。藉光而表示曰光音。藉書信而表示曰信音。若人能解他人意思者。是為知音人。孔明吊周瑜云。從此天下。更無知音。鐘子期死。伯牙絕弦。謂天下無知音者。士為知己者死。都謂世間知音者無多也。觀世音。觀世間人的意思。即世間人的知音者也。此觀。乃耳根觀照聲音之觀。非眼根觀見之觀也。有謂以眼觀音。六根互用。在果上元無不可。若在因地。初發心則不可也。初發心無互用之理故。而且此是自修法門。非專在利生。故尤不可作眼觀講。若作眼觀。即成眼根圓通故。佛名觀世音者。今古道同。師資不二也。菩提心者。起信論云有三義。一直心。正念真如法故。二者深心。欲作一切諸善行故。三者大悲心。欲拔一切眾生苦故。即上求佛道。下化眾生。自利利他之菩薩心也。聞思修。乃修行之歷程。始則聞佛說法。次則從聞思義。再則依義修行。然此三不與平常概論。聞思修。各兼有慧心。如聞若無慧。即落邪聞。思若無慧。亦成邪思。修若無慧。即成邪行。故此三。亦名三慧。此名雖三。其義則一。所聞即所思。所思即所修。離聞無思。離思無修。如造宮室。先有宮室之名。次則畫圖打樣。然后按圖修造。三層目的。在一宮室而已。聞。思。修。三。在一斷妄證真而已。故一即三。三即一。三一具足。妙用難思。阿難只一而不三。故不能自了也。
二從聞思修。三。初修世間空。二修出世空。三結示所獲。初三。初返聞自性。二動靜塵空。三聞塵俱空。今初。
初于聞中。入流亡所。
發心之始曰初。聞中者。聞性之中。即能聞聲塵之識也。眾生聞識。常入于塵之中。不相舍離。以聲塵為依托之所。塵有識有。塵無識無。隨塵流轉。生滅不停。今欲舍生滅。求不生滅故。當棄生滅之依所。轉依于不生滅之自性。故將聞塵中之識心。入流于自性亡聲塵之處所也。修行工夫。全在入流。眾生從無量劫來。識心皆向外奔逸。要想入流。大非易事也。非將全力注此。不能牽轉。若能入流。則塵空心空。皆現成事也。有初發心。不知道理者。專心于境。謂外境是塵。染污自心。力求破壞。此正如蠶作繭。自纏自縛。安有解脫之日哉。后文云。解結從心。入流。即結心也。心。境。即左右也。
二動靜塵空。
所入既寂。動靜二相。了然不生。
耳根之聲塵有動有靜。動即有聲之聲也。靜即無聲之聲也。依小乘法論。自五停心。別相念。總相念。暖。頂。忍。世第一。此七方便中。皆學入流。至七方便位盡。始得初入流。由初果向后正行入流之事。至四果圓成。為入流盡。以所入既寂。故動靜二種聲塵。了然不生。以塵不生故。修行事畢。為得無學。果成盡智。
三聞塵俱空。
如是漸增。聞所聞盡。
聞。即能聞之識心也。所聞。即差別之聲塵也。心與境。互相成立。猶如交蘆。以塵不生故。心亦不生。不生則滅。滅相漸增。故終歸于盡。是為世間心境俱空。亦名人我空。成無生智。證究竟大阿羅漢。以上所空心之與境。但六識。及六識所緣之差別境。至于六根性。及六根性所對之六塵總相猶未空。以總相即無相之相。非世間法故。菩薩修證。雖無心于小果。然斷惑證真。亦必由之路也。有修大乘。而恥小乘者。猶如舍階而欲登堂。未免自阻。回觀上文。二十四種圓通中。諸大菩薩。莫不由羅漢而進入菩薩位也。又有解聞所聞盡者。謂耳根中聞性盡。非也。所謂聞性者。即成耳根之體性。如六結之巾體。根性若盡。則眾生根本解決矣。下文盡聞不住。覺所覺空等。對誰說耶。若六根外。另有覺與所覺可空。則我不知依據何典而言也。若覺。即后得智者。則不應云空。若修得之智可空。則修非正修。所證非真故。當知聞所聞盡。正是六解而未亡一之像。即六識已盡。生六識之根性未亡也。亦即已得人空。未得法解脫也。
二修出世空。三。初不住根性。二耳根性空。三空極圓明。今初。
盡聞不住。
盡聞者。謂聞識之盡處。即聞之根性也。亦即世間心境之空性也。又名偏真性。小乘住此。名為入偏真涅槃。又名住化城。大乘不住偏真。直入究竟。又名不住化城。直入寶所。小乘功用在入流。大乘功用在不住。此大小工夫之區別也。又入流。即不住之初步。不住。即入流之后程。無二法也。
二耳根性空。
覺所覺空。
以不住故。逕過化城。雖未至寶所。而化城已離。故名空。覺。即小乘貪住涅槃之心。亦即七識心。所覺。即出世偏空法。亦即聲塵所依之大種性。種性者。如世間鐘鈴鑼鼓等聲。此聲之差別相也。此差別相之總發生處。無有差別。名為聲性。此聲之總性。非耳識所能緣。乃耳根性所覺照之境。故名所覺也。根與塵對待生起。各有兩種次序。如始從湛圓真性。分成六根性。此一起也。復從六根性。各各生諸分別識心。此又一起也。對六根性而起者。為六塵。對分別識心起者。為六塵上生起諸差別相。如是心境各有所對。不得紊亂。如眾生六識差別心。只見六塵差別相。六塵總性。決不能緣也。六根性只見六塵總相。亦不見六塵之差別相也。以此心相各別故。乃分世間法。出世間法也。世間法。即凡夫法。出世法。即小乘法。世間法。有無量相。是為俗諦。出世法。唯一法。是名真諦。二諦究竟。即中道第一義諦也。
三空極圓明。
空覺極圓。空所空滅。
大乘無住之工夫。亦非偶然成就。亦同小乘。有方便修習位。如三賢四加行。皆修習不住之位次也。至初地。始得實行無住。即空覺與所覺也。自初地向后。漸離妄覺。空一分妄覺。顯一分真空覺性。即名見法身。又名始覺。當此妄覺未空盡。空覺未極圓時。空覺性上有未極圓之空相在。亦有知未極圓之空心在。是為空與所空。至十地位。空覺高極圓滿時。空相則滅。知空相之心亦滅。故曰空覺極圓空所空滅。至此出世法我亦空。二種生死俱盡。覺等如來。故名等覺。又等覺者。以斷惑論。則位高至極。與佛相齊。以集習未盡。差佛一等。故名等覺。即現惑雖不復生。宿習猶未除也。有以此文作究竟妙覺解者。非。何以故。下文云。與諸眾生。同一悲仰。可知未得究竟矣。又。此名如幻聞熏聞修金剛三昧。與佛如來同慈力。據此同字。可證非真如來也。是故以此作究竟妙覺解者。與下文諸多不能會通。而觀音現身菩薩。敘說因行。亦不應敘至究竟妙覺。妙覺即佛。非菩薩故。識者諒之。
三結示所獲。
生滅即滅。寂滅現前。忽然超越世出世間。十方圓明。獲二殊勝。一者。上合十方諸佛本妙覺心。與佛如來。同一慈力。二者。下合十方一切六道眾生。與諸眾生。同一悲仰。
寂滅現前。即觀音大士真像現前。要見觀世音者。當于此處著眼。常人謂觀世音是女人像。錯也。或謂是男像。亦錯也。乃至三十二應身。皆觀音假現之像。非真像也。真像是寂滅相。亦即無相之像。以一切像無故。能現一切像也。世出世間。兩種生滅俱滅。不生不滅之真性發現。故曰生滅既滅。寂滅現前。寂滅。即不生滅性。亦即佛性。以世出世法。俱解脫故。超世出世間。空覺極圓故。十方圓明。斷惑雖經無量劫。見性只在一念間。故曰。忽然超越。于此斷惑證真間。獲得二種殊特超勝之概況。等覺位次。在眾生最高處。在諸佛最低處。生佛交際之間。亦即迷覺交際之間。往上則與諸佛相合。往下則與眾生相合。猶如人坐于門限上。往外則是門外人。與外無異。故與眾生同一悲仰。往內即為門內人。與內相同。故與諸佛同一慈力。故后文云。覺際入交。名為等覺。又云。從干慧心。至等覺已。始獲金剛心中初干慧地。干慧未出凡境。是下合眾生。與諸生同一悲嘆仰慕也。金剛心已超十地。是上合諸佛。本妙覺心。與佛如來同一慈力也。唯等覺有此二種殊勝。等覺已下。同眾生悲仰。無諸佛慈力。等覺以上。同諸佛慈力。無眾生悲仰。皆不具足也。等覺獨具。是故名為殊勝。
二利人。二。初明能利之法。二明所利之人。今初。
世尊。由我供養觀音如來。蒙彼如來。授我如幻聞熏聞修金剛三昧。與佛如來同慈力故。令我身成三十二應。入諸國土。
由供養觀音如來。而得觀音法門。可謂感應而道交矣。觀音之功用。全在耳根。聞熏者。以反聞之功。熏成凈種也。聞修者。復以反聞。修成凈果也。熏。即思也。始終不離于聞。以聞而熏。以聞而修。不假方便。直達覺際。故曰聞熏聞修金剛三昧。覺際。而云金剛者。覺即實智也。實智能斷根本無明。一切無明不能壞實智。故喻如金剛也。又云。如幻者。世出世間。一切諸法。全體是真如變化而成。雖熏而無所熏。雖修而無所修。無熏而熏。無修而修。故名如幻。若有所熏。有所修者。是為緣修。不得稱金剛三昧。從緣而成。必從緣而壞故。是故佛說無修而修。乃名真修也。以與如來同慈力故。故能現佛身。教化眾生。佛身既能現。自佛以下。無身不可現。無國土不可入。無眾生不可度矣。如此應化。皆由如來之慈力所感。故曰。令我身成三十二應。入諸國土。
二明所利之人。三。初三十二應。二十四無畏。三四種妙德。初六。初應圣類。二應天身。三應人界。四應八部。五總應一切。六結明應由。初四。初應佛身。二應獨覺。三應緣覺。四應聲聞。今初。
世尊。若諸菩薩。入三摩地。進修無漏。勝解現圓。我現佛身而為說法。令其解脫。
若大乘菩薩根機之人。欲入三摩地。進修無漏者。必先求解真如妙理。理是修行之路。無路不能出有漏境故。當解真如妙理。現前圓滿時。我即現佛身而為說法。菩薩法理。全歸中道。現身說法。即說中道妙理也。令其解脫者。即脫離二邊。自由中道也。問。現佛身。不早不遲。必待勝解現圓時現。何耶。答。勝解現圓。即佛智現前。若無此智。佛雖現前。亦不能見。無佛眼故。起信論云。復次初發意菩薩等所見者。以深信真如法故。少分而見。知彼色相莊嚴等事。無來無去離于分齊。唯依心現。不離真如等。起信中之深信真如法。即勝解現圓也。是知菩薩不入真如理。不能見佛也。如吾佛丈六之身。乃凡夫小乘所見。若現大身。對菩薩說。則凡小及初心菩薩。不能見矣。又。以下于何類。現何身。唯此菩薩類。不現菩薩身。而現佛身者。何耶。當知現身說法。無非令彼果滿其愿。菩薩是佛之因名。佛即菩薩之果號。菩薩愿在成佛。故現佛身。滿彼所愿也。菩薩是本身故無須現也。菩薩現身。不假作意。自然而現。如月映水。不然而然也。是以眾生見菩薩現身。必有勝緣。若無勝緣。菩薩雖現前。眾生不能見。猶如水清月現。水不清雖月現前亦不現影故。若菩薩生心動念。現身度眾。則同凡情外道。非菩薩也。現身說法者。現身即說法。以身說。不以口說也。觀世音。入流亡所。凡是舍妄歸真之心發現。即觀音現身。莫作心外求也。知所舍是妄。知所歸是真。即觀音為彼說法。令其解脫。
二應獨覺。
若諸有學。寂靜妙明。勝妙現圓。我于彼前。現獨覺身而為說法。令其解脫。
小乘未證阿羅漢果者。通名有學。學即斷惑證真。阿羅漢。真窮妄盡。故名無學。獨覺出無佛世。樂獨善寂。獨宿孤峰。觀物榮枯。悟因緣理。故名獨覺。獨處空閑。故曰寂靜。深知寂靜之樂。故曰妙明。悟緣生無性。生即不生之理成。曰勝妙現圓。當此之時。我現獨覺身。常在彼前。時時對彼說無生法。令其解脫緣生。諸妄結習。問。經中只云。現某某身。不云說某某法。是何意耶。答。現何身。即說何法。解得此身。即聞得此法。唐文宗好嗜蛤蜊。一日御饌中有劈不開之蛤。帝以為異。禱之乃開。見菩薩形儀具足。因問群臣。是何祥也。或奏。太一山惟政禪師。深明佛法。乞詔問之。帝詔師至。政曰。臣聞佛無虛應。此乃啟陛下之信心也。經云。應以此身得度者。即現此身而為說法。帝曰。菩薩身已現。且未聞說法。政曰。陛下睹此事。為常耶。非常耶。帝曰。奇特之事。朕深信焉。政曰。陛下已聞說法竟。大凡菩薩現身即說法。莫于現身外再求口說也。口說非真法。經云。但有言說。都無實義。
三應緣覺。
若諸有學。斷十二緣。緣斷勝性。勝妙現圓。我于彼前。現緣覺身而為說法。令其解脫。
緣覺與獨覺。同一根性。唯遇佛不遇佛之別。此逢佛出世。從佛聞法。悟因緣理。故名緣覺。十二因緣者。無明緣行。行緣識。識緣名色。名色緣六入。六入緣觸。觸緣受。受緣愛。愛緣取。取緣有。有緣生。生緣老死。老死緣憂悲苦惱。此為生起門。若斷此十二緣者。名還滅門。緣斷則轉生滅劣性。成無生勝性。觀智現前。名為勝妙現圓。以道眼開明故。我則隨處現緣覺身。自然說無生法。令其解脫緣生之苦也。緣覺與聲聞根性有利鈍之別。緣覺聞佛說法。悟緣生無性。頓成慧解脫。聲聞聞佛說法。依法修行。漸次斷惑證真。又可同名聲聞。皆聞佛聲而悟道故。佛弟子中。多緣覺性。如舍利。目連等。凡頓證四果者。皆緣覺性也。不必聞十二因緣。方名緣覺也。如法華經云。若有眾生。從佛聞法。深知諸法因緣。是名辟支佛乘。如彼諸子。為求鹿車。可知不必聞十二因緣。方名緣覺也。經中都以聲聞稱之。蓋取聞聲義也。觀音菩薩。即各人的慈心。及悲仰心。若人對于所觀之境。發生慈心或悲仰心者。即觀音現身。于此現身而生感覺者。即聞觀音說法。佛法莫向心外馳求。以下仿此。概不重述。
四應聲聞。
若諸有學。得四諦空。修道入滅。勝性現圓。我于彼前。現聲聞身。而為說法。令其解脫。
聲聞根鈍。不了世間法緣生性空。得四諦法。依之修行而空。四諦者。苦集滅道也。苦是現前逼迫相。集是宿世招感因。慕寂滅樂。修出世道。以根鈍故。不能直即了道。故假因緣而修也。勝性現圓。即滅寂現前也。以寂滅之勝智發現故。現聲聞身。為彼說法。令其解脫三界之苦。
二應天身。七。初梵王。二帝釋。三自在天。四大自在天。五天大將軍。六四天王。七天太子。今初。
若諸眾生。欲心明悟。不犯欲塵。欲身清凈。我于彼前。現梵王身。而為說法。令其解脫。
梵王者。色界天主也。梵者。凈也。離欲染。通禪定。故名梵王。欲者。淫欲也。欲情纏縛。下墮之因也。知欲為苦本。是為明悟。欲界分六天。欲愈輕而位愈高。不犯欲塵。欲身清凈。即超脫欲界也。以欲染離故。凈智現前。乃現梵王身說法。令脫欲苦也。
二帝釋。
若諸眾生。欲為天主。統領諸天。我于彼前。現帝釋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
天主者。欲界第二天。居須彌山頂。四方各有八天并列。中名忉利。為帝釋所居。統領四方諸天。故名天主。帝釋。具云。釋迦提桓因羅陀。此云能天主。雜阿含云。何名釋提桓因。本為人時。行于頓施。堪能作主故。忉利天主。以上品十善化他為因。為彼說法。即說十善法也。凡觀音應身。必至行者勝性現圓時。即行者勝智現前時也。如求佛者。勝智現前時。所見之人。無不是佛。所見之世界。即佛世界。所聞之聲。即佛聲。隨其所行。自能成就佛果。求帝釋者。勝智現圓時。所見所聞。皆成帝釋天宮。乃至求非人者。勝智現圓時。所見所聞。皆成非人境界。所謂觀音現身。即各人心中隨其自所修業而發現也。如此何名觀音現身耶。觀音上于諸佛同一慈力故。即與諸佛同一法身。周遍法界。圓融無礙。隨應眾生心之所變現。各各不同。在觀音。則一切眾生所見之身。無不是觀音所現之身。在諸佛。則一切眾生所見之身。無不是諸佛所現之身。在當人。則一切所見之身。無不是自心所現之身。如是謂觀音現身亦可。謂諸佛菩薩同時現身亦可。謂自心發現之身。亦無不可。以下應身皆如是。不得謂觀音以神通力。隨眾生欲心所求而變現。為應身耶。如我偶然。欲求成佛。觀音應皆現身說法。今何不然耶。若果隨眾生欲心所求而現。則徒增眾生貪欲。毫無利益。觀音豈若此哉。若了此理者。自不妄求。亦不謗觀音有求無應。而亦知觀音應眾生心現。如月應水。無不應之理也。
三自在天。
若諸眾生。欲身自在。游行十方。我于彼前。現自在天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
梵語婆舍跋提。此云。他化自在天。即欲界頂天也。假他所作。以成己樂。無為而成。故名自在。即魔天也。又云。第六天上。別有魔羅所居。名魔王天。他化天攝。此說為正。不可以他化自在。盡作魔王耶。此天之人。欲心最微。障礙極輕。故得身心自在。游行十方。
四大自在天。
若諸眾生。欲身自在。飛行虛空。我于彼前。現大自在天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
梵語魔醯首羅。此云。大自在。色界頂天也。亦名阿迦尼吒。又名色究竟。諸佛成道于此。起信論云。菩薩功德成滿。于色究竟處。示一切世間最高大身。謂以一念相應慧。無明頓盡。名一切種智。蓋唯四禪天王能如此。非四禪天人皆如此也。前文欲身自在。乃盡身外之障。謂欲愛。此云欲身自在。身色亦空。故名大自在。以內障外障俱空故。飛行虛空。得無阻礙也。
五天大將軍。
若諸眾生。愛統鬼神。救護國土。我于彼前。現天大將軍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
金光明經云。散脂。為諸天大將。統領二十八部。巡游世間。賞善罰惡。鬼神。謂夜*羅剎等。國土。即世間諸國土也。然天將非散脂一已。如韋馱等。皆天將也。
六四天王。
若諸眾生。愛統世界。保護眾生。我于彼前。現四天王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
四天王者。謂四方天王。居須彌山腰。東方名提頭賴吒。此云持國。居黃金埵。主乾闥婆。富單那。二部鬼。保護東勝神洲。諸眾生也。南方名毗留勒*。此云增長。居琉璃埵。主鳩槃茶。薜荔多。二部鬼。保護南贍部洲。諸眾生也。西方名毗留薄*。此云廣目。居白銀埵。主諸毒龍。毗舍阇。二部鬼。保護西牛貨洲。諸眾生也。北方名毗沙門。此云多聞。居水晶埵。主夜*。羅剎。二部鬼。保護北俱盧洲。諸眾生也。此四王。為帝釋外臣。各領二部鬼神。不許惡鬼惱害世間眾生。故名護世。
七天太子。
若諸眾生。愛生天宮。驅使鬼神。我于彼前。現四天王國太子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
愛生天宮者。謂愛生四天王宮。為四天王之太子也。驅使鬼神者。謂驅使八部。護持世間也。太子佐父行道。故亦護世也。大吉義經云。護世四王。各有九十一子。姿貌端正。有大勢力。皆名曰帝。唐天寶間。西番三國來寇西安。玄宗詔不空三藏入內。持念護國仁王陀羅尼。方二七遍。忽見神將五百。荷戈殿前。對曰。北方天王。第二子獨健。往救西安。寇見神將于城上。懼而退。隨表奏。因敕諸道府縣西北隅。置四天王像。永護國土。
三應人界。十二。初人王。二長者。三居士。四宰官。五婆羅門。六比丘。七比丘尼。八優婆塞。九優婆夷。十女主。十一童男。十二童女。今初。
若諸眾生。樂為人王。我于彼前。現人王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
人王。人間之國主也。人王有階級五。一金輪王。具足七寶千子。王四天下。二銀輪王。統御三洲。三銅輪王。威服二洲。四鐵輪王。爭定一洲。五粟散王。即各國之主。如此土夏商周及諸侯王等是也。四輪王。以十善法。化行世間。粟散王。以道德仁義。平治國土。一切仁王。皆有普護之心。即菩薩應世。仁王經云。佛言。我今五眼明見。三世一切國王。皆由過去侍五百佛。得為帝王。以有此善根福德故。能安居國土。利樂世人也。
二長者。
若諸眾生。愛主族姓。世間推讓。我于彼前。現長者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
主族姓。即一族姓之主。為族姓之主者。必親親仁人。好善樂施。乃得世間推以為尊。讓以居左也。
三居士。
若諸眾生。愛談名言。清凈自居。我于彼前。現居士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
名言者。名貴之言也。不求祿位。韜光晦跡。清凈自居。雖然居家。而以文章化行世間。故曰居士。
四宰官。
若諸眾生。愛治國土。剖斷邦邑。我于彼前。現宰官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
愛治國土。輔君修政也。剖斷邦邑。牧化萬民也。修齊治平。有生殺之權。故名宰官。
五婆羅門。
若諸眾生。愛諸數術。攝衛自居。我于彼前。現婆羅門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
數術者。天地之陰陽造化。人身之禍福吉兇。各有定數。能推算此數。故名數術。自謂數術能攝伏世人。而衛護自身。故曰。攝衛自居。婆羅門。此云凈裔。謂自從梵天口生。是梵天之苗裔也。或曰梵志。志在生梵天也。又名凈行。別有經書。代代相傳。以清凈道學為行業也。
六比丘。
若有男子。好學出家。持諸戒律。我于彼前。現比丘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
薙發染衣。舍諸俗事。凈修梵行。名為出家。比丘有二百五十戒。所謂四波羅夷。二不定。十三僧伽婆尸沙。三十尼薩耆。波逸提。九十波逸提。四波羅提。提舍尼。一百種應當學。七種滅爭法。能持以上諸戒者。名為比丘。
七比丘尼。
若有女人。好學出家。持諸禁戒。我于彼前。現比丘尼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
諸禁戒者。尼有三百四十八戒。詳如律部。此不俱述。尼者方便善見律云。女也。女人出家。遠離塵俗。受具。稱比丘尼。比丘。亦云苾芻。香草名。含五義。一體性柔軟。喻僧能折伏身語粗獷也。二引蔓旁布。喻僧傳法度生不絕也。三馨香遠聞。喻僧戒香芬馥也。四能療疼痛。喻僧能斷煩惱毒害也。五不背日光。喻僧常向佛日。通達佛慧也。比丘具此五德。為世福田。故又稱比丘名五德師。
八優婆塞。
若有男子。樂持五戒。我于彼前。現優婆塞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
雖未出塵。而有出塵之心。故樂持五戒也。五戒。謂殺。盜。淫。妄。酒。前四是性罪。生性是罪。不待戒后方為罪故。酒是遮罪。犯戒則罪。不戒則無罪故。酒雖無傷于道。而為犯戒之媒。故當戒也。有云。五戒似五常。仁即不殺。殺即不仁。義即不盜。盜即不義。禮即不邪淫。邪淫即非禮。信即不妄語。妄語即不信。智即不飲酒。貪酒即不智故。優婆塞。亦名鄔波索迦。華言近事男。謂親近奉事三寶也。居家奉佛。不舍塵勞。而作佛事。不離妻子。而修梵行等。成就五戒也。
九優婆夷。
若有女子。五戒自居。我于彼前。現優婆夷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
五戒同前。自居者。遵守佛戒。自愿居于五戒之地位也。優婆夷。亦云鄔波斯迦。華言近事女。
十女主身。
若有女人。內政立身。以修家國。我于彼前。現女主身。及國夫人。命婦大家。而為說法。令其成就。
內政者。家庭內之政也。如未成人之男女。母先教以灑掃應對等法。以為將來社會國家之用也。指掌曰。貞靜勤儉。以修女德。名曰立身。謂德無玷而自身可立故。正脈云。閨門為萬化之源。故關于家國之治亂。家通大夫以下。國通諸侯以上。孤山曰。女主。即天子之后。國夫人。即邦君之妻。命婦。謂妻因夫榮。有誥命者。大家。謂才德兼備。為內師者。如后漢扶風班彪之女。曹世叔之妻。和帝數詔入宮。令皇后貴人師事之。世稱曹大家也。女人有三從四德。助夫教子。端風正己。成就內政。立身以修家國之道。
十一童男身。
若有眾生。不壞男根。我于彼前。現童男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
不壞男根者。保守元貞。不事婚娶。終生不染女色也。貪欲之苦。離欲之樂。抱璞守真。固精保元。成就童真也。
十二童女身。
若有處女。愛樂處身。不求侵暴。我于彼前。現童女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
處女者。閨處之女。未出嫁之稱也。愛樂處身。不愿從夫也。男女同生天地間。各有自主。男子娶女。以為自有。隨自所欲。是故為侵占女身也。女子從男。不自其主。任其所欲。是故為暴。棄其身也。男大求婚。女大出嫁。人之常情也。今則深厭婚嫁。堅貞自守。故曰。不求侵暴。離欲之樂。增益堅貞。矢志自守。成就清凈處女身也。
四應八部。八。初應諸天。二應諸龍。三應勇犍。四應飲香。五應無端正。六應疑神。七應蟒神。八應人身。今初。
若有諸天。樂出天倫。我現天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
諸天。統攝三界諸天也。天人雖樂。有五衰之苦。故樂脫倫。想出三界也。又諸天著樂。不得聞法。愿生人間。成就人倫。可以整心慮。趣菩提也。厭離世間。修出世法。或植人間因。脫離天趣之愿也。
二應諸龍。
若有諸龍。樂出龍倫。我現龍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
龍有四種。一守天宮殿。二興云降雨。三開瀆決江。四守護伏藏。類復有異。故云諸也。僧祇律說。龍有五時現本形。一生時。二眠時。三嗔時。四淫時。五死時。此五時不能變化。皆現蛇形也。長阿含經云。龍有三患。一熱砂炙身。二風壞宮衣。三金翅鳥啖。有此諸苦。故樂出倫也。罵意經云。生龍有四種緣。一布施。二嗔恚。三輕人。四自高。以布施福力故。有七寶宮殿。以嗔恚輕人自高故。有諸苦也。遠離嗔恚。輕人自高。修行布施。恭敬慈和。成就善因。得出龍類也。
三應勇犍。
若有藥*。樂度本倫。我于彼前。現藥*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
藥*。又云夜*。此云捷疾。又云勇犍。勇猛強健。其行捷疾。有地行。空行。天行之不同。其形暴惡。常行殺害。以聞正法故。知暴惡非正因。故樂度其倫。度。脫義也。遠離暴惡。修諸慈善。成就善因。出離苦趣也。
四應香陰。
若乾闥婆。樂脫其倫。我于彼前。現乾闥婆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
灌頂云。乾闥婆。此云香陰。不啖酒肉。惟以香資陰故。或云尋香。謂此是帝釋樂神。天欲作樂。燒沉水香。此神尋香而至故。此皆因中修善不果。感此報身。雖得參天道。而無天趣之樂。故欲脫其倫。一心行善。不生退悔。成就善因。脫彼倫類也。
五應無端正。
若阿修羅。樂脫其倫。我于彼前。現阿修羅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
阿修羅。此云無端正。謂此類女相雖美。男貌極丑惡故。亦云非天。謂此類雖有天福。無天德故。據本經云。有胎卵濕化。四種修羅。見七趣文中。此不復述。又長阿含經云。南洲金剛山中。有修羅宮。六千由旬。欄楯行樹。樂如天人。惟一日一夜。三時受苦。苦具自來。入其宮中。是故欲脫其倫也。此類因中修善。兼懷嫉妒。我慢自高之心。故感此趣。遠離我慢自高。實行善行。成就正因。脫其彼類也。
六應疑神。
若緊羅那。樂脫其倫。我于彼前。現緊羅那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
指掌云。緊羅那。此云疑神。其形似人。頭有一角。見者生疑故。又翻歌神。亦是帝天樂神也。菩薩處胎經云。須彌山北。十寶山間。有緊羅那。于中治化。由昔布施之力。居十寶殿。壽命甚長。天欲奏樂。腋下汗流。便自上天。帝釋請佛。諸天弦歌而頌法門者。即此神也。此亦因中行善不果。故感報如此。修諸功德。成就善因。脫其彼類也。
七應蟒神。
若摩呼羅伽。樂脫其倫。我于彼前。現摩呼羅伽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
摩呼羅伽。此云地龍。亦云蟒神。腹行之類也。由癡恚而感此身。聾騃無知。故樂脫倫。修慈修慧。挽回前因。脫彼倫類也。
八應人身。
若諸眾生。樂人修人。我現人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
諸眾生。指一切有情。不但謂人也。人謂人間。平常之人也。與前人王宰官等不同。愿生生常在人道。故樂人修人。地獄極苦。天上極樂。皆不能整心慮。趣菩提。惟人道苦樂相間。能趣菩提。故樂人耳。常行十善。成就人道之因。常得人道之果。
五總應一切。
若諸非人。有形。無形。有想。無想。樂度其倫。我于彼前皆現其身。而為說法。令其成就。
非人一科。統收三界人倫之外。一切有情。可知觀世音菩薩。非但三十二應。乃無生不度。所謂無剎不現身也。長水云。有形。如休咎精明等。無形。如空散消沉等。有想。如鬼神精靈等。無想。如精神化為土木金石等。一切眾生之報身。皆非本有。久必生厭。故皆有樂脫其倫之時。別趣新因也。三十二應。與普門品各有增減。蓋大士妙應無方。神妙不測。二經隨意收取。以成三十二數。實無身不現也。
六結明應由。
是名妙凈三十二應。入國土身。皆以三昧。聞熏聞修。無作妙力。自在成就。
一身能應無量身。故曰妙。雖入國土。普應諸類。非業所感。不為諸類所染污。入如不入。故曰凈。如上三十二類。妙凈之神應。皆由修聞根三昧之功力。乃能如此。無作者。即反聞自性。不著外塵。以此聞功。熏除習氣。修治自性。故曰聞熏聞修。無作妙力。即不除妄想不求真。不同別種修行時。有所希求。有所作用也。以無作故。心無偏向。圓照一切。以此無作力故。成就普應身。自在無礙也。因中修行。若有心可用。則有所偏倚。縱能應現。不得如是妙應無方矣。是故善用心者。即不用心。若起心動念而曰修行。則與俗人營緣塵事。有何異乎。若心無作。雖行塵事。亦妙法也。是故修心者。要在心無所著。不在事之好丑也。
二明十四無畏。三。初總明起處。二別明用相。三結成福利。今初。
世尊。我復以此聞熏聞修。金剛三昧。無作妙力。與諸十方三世。六道一切眾生。同悲仰故。令諸眾生。于我身心。獲十四種無畏功德。
無作妙力。靡特普應色身。復能令十方三世。六道一切眾生。遠離怖畏。以與眾生同悲仰故。眾生有恐怖者。皆因于內身外境。不能澈底明了。以不明了內身外境性空故。常恐外境傷害內身。故生怕怖。觀音大士。以反聞自性。遠離外塵故。無諸怖畏也。以此身心。遠離怖畏故。眾生聞此離怖畏之名。或見離怖畏之形相。皆獲無畏功德也。三十二應。功在普與一切眾生之樂。故與諸佛同一慈力也。十四無畏。功在盡拔一切眾生之苦。故曰。與諸眾生。同一悲仰也。與樂拔苦。皆由聞熏聞修金剛三昧。無作妙力之所成就也。
二別明用相。十四。初脫苦無畏。乃至十四持名無畏。今初。
一者。由我不自觀音。以觀觀者。令彼十方苦惱眾生。觀其音聲。即得解脫。
不自觀音者。亡外塵也。以觀觀者。反聞聞性也。七大三毒未脫。名為苦惱眾生。觀念觀音。七大三毒已空。我亦如是而空七大三毒。感應道交。故得解脫一切苦惱。遠離怖畏也。此如近日之無線電話。發音機與收音機。要同一氣。收音機與發音機。自然同一聲。所發之音。普遍于十方。而求同氣者。但非同聲者。不能應其所求。此所謂同氣相求。同聲相應義也。如是觀音。雖有普度之心。惟應于同聲者。若今之觀念觀音。求離苦者。數不勝數。其相應者之寥寥。非觀音之違本誓也。乃眾生觀念之心不真。不能與觀音之觀念眾生之心相應。故不成感應耳。由眾生觀念之心不真。不能感觀音之應故。無知識者。即謂佛教是迷信。非真靈應。此如無線電臺。本能普應一切無線電機。若人以別類之電器。要求無線電相應。無線電不能如彼所求。而彼不知自為不善。反謂無線電不靈。亦猶此也。此之解脫苦惱。是無畏之總相也。以下十三無畏。別明苦惱之細事。
二火難無畏。(火大。)
二者。知見旋復。令諸眾生。設入大火。火不能燒。
眾生之知見。由火大種。黏湛覺性而成。知見身中。內含火性故。乃受外火燒炙。知見旋復。即湛然覺性。遠離火大種也。以內身無火性故。外火不能燒炙。且不知何者為火。如世間萬物。皆由四大所成故。皆受火燒。虛空非四大成故。不受火大所燒也。凡一切法。能兩相和合者。必有同性。若無同性。必不沾染故。眾生雖未能離火性。以觀念觀音。得觀音知見旋復相應。故能入火不燒也。今人被火所燒。而念觀音以求滅火。火不能息。謂觀音不靈。以致外人謗佛法迷信。或謂之神話。此皆不明佛法之正義也。明佛法正義者。首當認清觀音。二要認識自己。觀音度眾生。非度四大所成之幻身。以幻身無性。無須度故。觀音所度者。眾生之自性也。如眾生一念嗔心起。而彼自性即墮入火坑。若能起觀音之念。而息嗔心。則彼自性即離火坑而入清涼池。以此故稱觀音尋聲救苦。無求不應。
三水難無畏。(水大。)
三者。觀聽旋復。令諸眾生。大水所漂。水不能溺。
眾生之聽聞。由水大黏湛覺性而成。聽聞身中。內含水性。故能見外水。亦被外水所溺。觀聽旋復。即水大與覺性分離。以內無水性故。則不知水為何物。是以水不能溺也。眾生起貪念。自性即被水漂。若念觀音而息貪念。即登覺岸。
四風難無畏。(風大。)
四者。斷滅妄想。心無殺害。令諸眾生。入諸鬼國。鬼不能害。
妄想。即意知根。由風大黏湛覺性而成。妄想身中。內含風性故。忽起忽滅。有殺害性故。常見殺害。亦受外物所殺害。斷滅妄想。即風大與湛然覺性分離也。以自無殺害性故。入鬼國。不為鬼所殺害也。眾生觀念觀音。得觀音無殺害性相應故。亦不受鬼殺害也。
五地難無畏。(地大。)
五者。熏聞成聞。六根銷復。同于聲聽。能令眾生。臨當被害。刀段段壞。使其兵戈。猶如割水。亦如吹光。性無搖動。
藉熏聞之功。復成聞性。六根同一覺體。耳根反復故。余五亦同反復。故曰。六根銷復。同與聲聽。眾生統攝六根之身根。由地大黏湛覺性而成。以身含地性故。常為外塵之所侵害。兵戈。亦堅固之塵屬也。身根銷復。即地大種。與湛然覺性分離。以身根四大分散故刀段段壞也。是以兵戈加身。如刀割水。水不留痕。刀不損鍔。如風吹光。光不搖動。風無阻礙也。
六空難無畏。(空大。)
六者。聞熏精明。明遍法界。則諸幽暗。性不能全。能令眾生。藥*羅剎。鳩槃茶鬼。及毗舍遮。富單那等。雖近其旁。目不能視。
眾生覺性。本來明遍法界。由于六塵染污。變成昏濁之相。以致有暗害之事。如人忽然頭疼。無故腰痛。或負其身。此皆妖魔鬼怪。暗害于人。人不能覺也。今以反聞之功。熏伏六塵。使精貞湛然之明性。明遍法界。則身中幽暗之性不能全。夫鬼怪陰隱性成。背明向暗。如羅剎背日而行是也。如俗說。人有三年旺。鬼神不敢傷。是故明性發現之人。諸鬼雖近身旁。目不能視也。又非可視而不敢視也。簡直無所視也。鬼神見暗不見明。如人見有相不見無相故。人作鬼事。都在空暗之處。是為鬼因。業感鬼果。是故鬼身形空。常處幽暗。若人于暗室欺心時。轉念觀音。即變空暗為光明。是故此文名空難也。灌頂云。藥*男鬼。羅剎女鬼也。皆以人為食。人尸若臭。咒養令鮮。多聞天轄。鳩槃茶。此云甕形。饜魅鬼也。增長天轄。毗舍遮。此云啖精氣。能啖人。及五谷之精氣故。持國天轄。富單那。此云臭餓鬼。主熱病者。廣目天轄等者。該一切暗害也。
七根難無畏。(根大。)
七者。音性圓銷。觀聽返入。離諸塵妄。能令眾生。禁系枷鎖。所不能著。
音性圓銷。即聲塵全空也。觀聽返入。即耳根聽聞性。返歸本覺性也。離諸塵妄。即六根離塵也。眾生湛然覺性。為清凈四大分黏而成六根。覺性處于四大之中。如人被禁系枷鎖。不能脫離。以身具系縛性故。常受外塵系縛。或傷害。今以聞熏之功。音性圓銷。如枷銷脫落也。觀聽返入。如囚人歸家也。以內無禁系性。外塵亦不能禁系也。若眾生觀念觀音。觀音以離諸塵妄之正念而應。故能令眾生禁系枷鎖。所不能著也。
八識難無畏。(識大。)
八者。滅音圓聞。遍生慈力。能令眾生。經過險路。賊不能劫。
滅音圓聞者。滅盡音塵。聞性圓滿也。眾生覺性。為四大所分隔。眾生只見塵相。故有人我之別。不見覺性。故不了眾生一體。以自他各別故。劫奪他人。利益自己。今塵相滅。聞性圓故。人我之相不可得。損他人。即是損自己。利他人。即是利自己。是故不但不劫奪。而遍生慈力也。慈即與人之樂。以六識之賊。不劫家寶故。外賊亦無所侵犯矣。眾生觀念觀音。故不被賊劫。可以窩藏盜賊之處曰險路。劫人財物之人。曰盜賊。六塵原是自心。因六識而變為外塵。是故佛說六識是六賊。自劫家寶。眾生求佛法。如商人入海取寶。若經六識緣慮。即變佛法為外塵。如商人經過險路。為賊所劫。所謂緣心聽法。其法亦緣是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