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羅村農辦和佛山市野生動物救護中心在佛開高速公路橋底成功救獲了一批包括國家和省級保護的野生動物。目前,這批野生動物已帶回市野生動物救護中心妥善安置。
當天上午,羅村農辦接到群眾舉報,說有一批野生動物被運到羅村轄區正準備販賣。接報后,羅村農辦工作人員馬上和佛山市野生動物救護中心工作人員取得聯系,一起救獲了這批野生動物。據悉,被救獲的野生動物包括獼猴、貉子、飛天虎和麻鷹共七只,全是受保護級動物。市野生動物救護中心工作人員表示,被救獲的動物將先帶回中心妥善安置,并進行救護,如達到放生的標準,就馬上進行放生。
據悉,根據國家《野生動物保護法》第三十五條規定:“出售、收購、運輸、攜帶國家或者地方重點保護野生動物或者其產品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沒收實物和違法所得,可以并處罰款。出售、收購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或者其產品,情節嚴重、構成投機倒把罪、走私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稿源:珠江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