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0月21日,27歲深圳女子鄒宜均被家人以掃墓為名誘出家門,隨后被七八名陌生男子“綁架”至廣州白云心理醫院,診斷為無自知能力的精神病人。其間,鄒的律師、朋友多方尋找,均無法將她從醫院中保釋出。后醫院在媒體壓力下,與家人共同召開新聞發布會,并在第5天將其轉移到中山埠湖醫院禁錮,三個月后方“釋放”回家。
2009年3月2日,已經出家,法號“果實”的鄒將其母親、二哥以及廣州白云心理醫院一并告上法庭,要求三方賠償精神損失費和名譽損失費合計1萬元,并賠禮道歉。本月19日,果實法師將與中山埠湖醫院對簿公堂。
前日,本報記者在深圳一間茶館與鄒宜均進行了對話。
這不是恩怨問題,如果是恩怨我該趕緊去刑事訴訟。我要的賠償金只是象征性的1萬元,我只是在做一個公益的事情。
———鄒宜均
心理醫院經歷了刻骨銘心
記者(以下簡稱記):你在什么時候開始意識到那是一個醫院?
果實(以下簡稱果):送院路上被注射了一針,又有七八個男人強按著,我是完全迷迷糊糊的。車直接開進去,我強撐開眼皮看,那是一個白色的封閉空間,幾個穿制服的護士走來走去,有的手里還舉著吊瓶,我就一下懵了。
記:你之前有預感么?
果:不!兩年來媒體一直報道說是我事前“有預感”,其實準確說是有人給我通風報信了。我在北京的三姐鄒芷均,在之前一個星期就偷偷告訴我:你大姐說要拿你的錢送你去住精神病院!所以我才會在10月8號與黃律師簽訂委托書,在我喪失人身自由時,全權委托她行使我的一切權力。
記:當時想過向外人求救嗎?先想到的誰?
果:當然,我要抓住一切逃跑機會!在護士交接間隙的四五秒,我撲到前臺座機給我師傅打電話,但沒通。后來借口上洗手間,跑到探病間,有一個病人家屬,我到現在都很感激她。她把手機借給我,我又馬上打給師傅,可惜還是沒人聽。第二個我就打給了黃律師,但說不出具體地點,還是阿姨在旁邊提醒“廣州白云心理醫院”,我這時才明白自己到了哪里。但很快醫院的人發現了,把阿姨的手機也沒收了。
記:當時覺得恐懼還是憤怒?
果:恐懼大于憤怒。我的主治醫生是一個高大的中年女人,舉著針筒對我說:“給你選擇,要么配合,要么強制?!弊⑸渫赕偠▌?,我連續昏睡了三天三夜。才醒來護士又要我吃藥。我說我沒病不吃,但護士表示可以叫人強馬壯的保安來,隔壁剛有人還被電擊了。我平時也是一身小姐脾氣的,但這時候哪里敢鬧,敢反抗?
記:這是一個你無法想象的世界吧?
果:對,我以前也在電視電影里看過一些對精神病院的描寫,但實際情況還是超出了我的想象。
記:還遇到其他什么記憶深刻的事情?
果:那簡直太多太刻骨銘心。我早前開始信佛吃素,但醫院伙食很多肉和蔥姜。女病人沒有內衣褲穿,寒冬臘月洗完澡還要光著身子,集體在病房區等待衣服。這時候男醫生、男護工都可以一目了然,我想任何一個女孩子都會覺得很羞辱吧?但精神病人,卻好像沒有了羞辱的權力。
記:你第一次被送進醫院后,就沒有防備么?為何緊接著又被送進中山的精神病醫院?
果:根本沒辦法防備。沒人告訴你是要轉院,都是蒙你騙你。之前媒體知道我要準備出院,都建議我走的時候必須跟律師聯系。有個記者當時說了句:“你能相信你哥哥么?”我當時嚇了一跳,雞皮疙瘩都起來了。那時候所有媒體都想拍我出院的鏡頭,但根本沒人能捕捉到。我又被一輛停在醫院門口的面包車直接送去了中山的醫院,這都是秘密進行的。我現在看見面包車就害怕,都有陰影了。
心軟念恩落得有家不能回
記:小時候和父母關系好嗎?
果:好。不過我很獨立,讀書游玩都是自己拖了行李箱就走。我媽就是特別偏愛我哥。我爸去世前半年,有次說,幾個大的有房有家,就宜均仔什么都沒有,將來這套房子就留給她。我媽一下就跳起來:哪有把房子留給女兒的!其實我當時沒多在意,覺得自己年輕優越,賺一套房子也不是問題。
記:你工作以后會給家用嗎?
果:對,我從華師一畢業,就每個月固定給我媽1000元。
記:后來你爸的遺囑說明是你的房子了么?
果(搖頭,黯然):都還沒來得及立遺囑。他2005年去世后,就我一個人住在這房子里。那一個月間,我媽多次來哭鬧,說女兒如果爭財產是不孝順的,我就簽了字,自動放棄了所有繼承權。
記:那你信任你媽么?
果:我怎么可能信任她。我哥是親眼看我押送的,而就是我媽下他們,沒有采取措施,才一而再再而三被騙,最后被掃地出門。
記:你本來可以采取什么措施?
果:比方刑事訴訟啊。綁架的時候我手都給銬損了,那是真手銬不是玩具!報案時寶山墓園的黃田派出所說,這是刑事案件,非常嚴重,私自動用警械一項就完全可以抓他們坐牢。但是我當時就心軟,做不出決定,案子就一直被撂在那里。
記:這次開庭,你一開始也沒把母親和哥哥作為被告,而只列作第三人,這是出于什么考慮?
果:這只是個訴訟策略問題。并不是說這就不是我的意愿。當法官引導我,還可以追加被告時,我就馬上更改了。也不是說想讓他們受到法律制裁,而是想把真相揭露———有人跟自己親妹妹爭財產,然后利用了精神病院的制度。
記:出院后有沒有聯系他們?
果:幾乎隔兩天就給他們打電話,但他們不接。(當記者面撥打其兄鄒劍雄電話)你看,又按掉了。(記:換一個人打呢?)他們聽到是媒體或者我的聲音就會掛。不是我打官司糾纏他們,是他們不理我??!
記:你想再接觸他們,是想要有一個什么結果呢?
果:其實我只是想讓大家坐下來,在桌面上把這事情談清楚。當然首先肯定是要消除我的安全隱患。我是給自己親人綁架啊,這種情景,安全隱患還存在。
記:其實現在你上庭也知道了,根據民法的規定,只有法院宣告公布相關親屬的監護人資格后,他才有權送你去精神病院。
果:他是從來沒這個權力,但這是個制度的缺失啊。醫院是收了家屬的錢,就能做這個事。前兩個醫院排除了,全國各地還有多少個精神病院?想要一個人不見的話,可以有很多種方式。
記:你覺得,即使你現在變成了公眾人物,他們仍然會不忌憚公眾以及媒體的監督,仍然可能做出對你的人身安全造成隱患的行為么?
果:他們本身就是公務員,他們之前都敢漠視公眾的監督,敢去超越這個底線了,現在還能依靠這一層(監督)嗎?
記:今天早上你回去以前的房子,以前你母親張貼的不許你入內的公告還在嗎?你面對舊居心情怎樣?
果:公告沒有了,但物業那里肯定有留底。房子空著,門鎖已換,我進不去。我在那住了十幾年,但現在鄰居看我的眼神都怪怪的。
記:說實話,你恨他們嗎?
果:對我來說眾生平等吧。他們要是真心懺悔,我也可以原諒。我不會放棄任何一個眾生。
隱患不除人皆可能成“病人”
記:做出剃度出家的決定,和這兩次的強制送院有關系嗎?
果:佛教說萬事都是憑因緣的。所以關系肯定也是有點的。出家本身也是個大福報的事情,我個人現在把這個看得很透。
記:如果沒那次綁架,你想你現在會是在做什么?
果:沒有什么“如果”?;氐?006年,我的生活狀態是一個人,獨自生活,然后一直熱心公益事業。
記:有網友認為,既然你已經遁入空門,為什么還要追究這些俗世的糾葛?
果:這不是恩怨的問題,如果是恩怨我該趕緊去刑事訴訟。我在庭上也說,我要的賠償金總共1萬元,只是象征性的,我只是在做一個公益的事情。說起來,利于眾生就是利于自己。我就是要讓普羅大眾來共同認識這個制度上的缺失,免于一種隱患,免于一種風險。
記:為什么到了兩年的訴訟期快失效時,才將他們告上法庭?
果:一個龐大的訴訟需要很多精力和費用。我的律師朋友都在做公益訴訟,后來才從愛爾蘭一個NGO機構拿到1000歐元的資助。雖然錢不多,但帶很大象征性,它可以引起很多的關注。
記:所以官司輸贏對你來說,現在已經不重要了?
果:是。當時最后的結案陳詞,我就對法官說,沒有人希望會有這種遭遇。你們也不要以為只有果實師傅會有這種遭遇,你們記者也好,攝影師也好,任何一個人都有可能有這種隱患。它至今仍沒有消除,因為有人還是可以大張旗鼓,堂而皇之地以“我是他家里人”的理由,把你送進一個近似于監獄的地方。
個人簡介
果實法師,出家前原名鄒宜均,30歲,原籍惠州,1歲遷至深圳。家中兄妹四人,排老幺。于華南師范大學經濟管理系畢業后,從事素食文化推廣及佛學文化網站經營,熱心公益。2006年離異,被禁錮廣州、中山兩地的精神病院長達三個多月,后在湖北削發剃度。處理完目前的訴訟事務后,將繼續云游從事佛學推廣和公益事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