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6月5日從市海洋與漁業局獲悉,由農業部頒布的《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管理規定》已在本市施行,今后,規模性“放生”活動需提前15日申報,有資質的單位才可以放流繁殖物種。
據介紹,青島市于1984年開始承擔山東省海洋與漁業廳下達的增殖放流任務,在青島近海海域實施中國對蝦放流。近年來,通過多次實施增殖放流,使得一些海洋生物的數量得到了補充,并增加了海洋生物的多樣性。但一些不規范的放生也時有發生。據工作人員介紹,很多熱心市民喜歡往大海里放生,將從街頭上買來的巴西龜等水產品投放入海。但實際上,這種龜不但在大海里無法生活,還會影響到海洋生物的正常生長。
根據《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管理規定》,今后用于增殖放流的人工繁殖的水生生物物種應當來自有資質的生產單位。用于增殖放流的親體、苗種等水生生物應當是本地種。禁止使用外來種、雜交種、轉基因種以及其他不符合生態要求的水生生物物種進行增殖放流。單位和個人自行開展規模性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活動的,應當提前 15日向漁業部門報告增殖放流的種類、數量、規格、時間和地點等事項,接受監督檢查。
從今年開始,每年的6月6日為“放魚節”。今年6月6日,本市2009年漁業資源增殖放流工作將在太平灣海域正式啟動。
■相關新聞
膠州1900萬只苗種放流大海
6月3日~4日,膠州市海洋與漁業局在嶗山灣和唐島灣海域開展了漁業資源增殖放流活動,投放梭子蟹苗200萬只、海蜇苗1700萬只。6月底前還將組織苗種放流行動,預計今年放流苗種總量可達7000萬只,較去年增長40%。此次放流的苗種到9月份可達到上市規格。
(稿源:半島都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