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生的諸位菩薩們在不預定時間地點采買,不固定時間地點放生,以免有心人士伺機捕獵兜售的大原則下,在事前放生的地點選擇均力求寬廣隱密,并適合放生物命生存的最佳天然環境;在購買搬運,皈依放生的過程中均力求周到完善;把每一條眾生的性命當作自己累劫以來的父母子女一般地呵護!
而在盡了最大的努力之后,絕大部份的生命均能重獲自由,回到大自然自己的家園;極少數的生命或力竭或命運坎坷,在放生后不幸死亡,至少也死得其所,死于大自然的懷抱中,猶千萬倍幸于被宰被殺被愈被炸于鼎鑊而入人口腹之中!
所以智慧無上的佛陀早在梵網經殷殷告誡我們:
‘若佛子,以慈心故,行放生業,一切男子是我父,一切女人是我母,我生生無不從之反生,故六道眾生,皆是我父母,而殺而食者,即殺我父母。’
更明白地說,六道眾生,皆我父母,放而生者,即救我父母。
每一條眾生都是我們累劫以來互為父母手足兒女親眷,把自己的眼光擴展至無限的宇宙時空的真象時,面對自己的父母親眷被擒被關被宰被殺之際,還不竭心盡力,義無反顧地趕快解救他們,真的是禽獸不如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