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6月20日下午,漯河市森林公安分局成功查獲一起非法運輸野生青蛙案,經清點,這批青蛙12箱,1200多斤,1萬余只。
昨天下午1時許,接群眾電話舉報稱,一輛大客車運載大量青蛙從許昌出發,準備到湖南岳陽銷售給飯店。接報后,森林公安分局執法人員迅速組織攔截。2點20分,執法人員在107國道郾襄路口處截住該車,剛開始司機說裝的是水產品,執法人員要求從中間抽出一泡沫箱打開,發現里面全部是青蛙,盤問中了解,這批運輸的青蛙既無合法來源,又無野生動物運輸的相關手續,執法人員將其車輛予以暫扣。當事客車許昌牌照,從許昌運往湖南岳陽,青蛙全部用白色泡沫箱運載。為防止青蛙長時間脫水死亡,執法人員將青蛙運到沙河水邊放歸大自然。
據執法人員介紹,青蛙是省級保護野生動物,按《野生動物保護法》和《河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辦法》規定,森林公安分局正對此事作進一步調查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