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法在人間,要能普遍、要活用。佛法不只是深山閉關,佛法不只是念佛往生,不只是放在藏經樓,是要能深植人心,要能活用在日常生活,要能用佛陀的慈悲、智慧加入群眾團體中,付之行動,表現在行為上,才是「佛法不離世間法」。
同心協力走入人群
每個佛弟子所要做的,不只是個人的念佛、拜懺、消災,更應四眾弟子同心協力,走入人群,結合智慧與力量,傳播佛法,甚且更具體的了解眾生的疾苦與需要,而給予不同的幫助,行菩薩道。
執教佛教藝術、史學的陳清香老師談到,她自己很幸運地在大學時代接觸佛教,這對她的信仰、人格及知識上的吸收,都有很大的助益,對佛教徒在日常生活中的實踐她提出三點,供大家參考:
一、豐富的學識,不僅是佛學上的,各宗教間的,及一般世俗常識,應有一定程度的學養,佛弟子不僅該擁有出世的胸襟,更該兼具世間的學識,學佛的三階段:聞、思、修,其第一即重多聞,以高深的理論、學術為基礎,才易令人信服,正如名和利,地位和頭銜,是渡化的工具、手段,使之達成弘法、利眾的目的。
行住坐臥如法實踐
二、對佛法的體認:包括義理上、修行上。義理上包括名相、哲學思考,佛學與其他宗教不同,對佛教典故應有基本認識,才有機會跟有緣眾生談道。在修行上,不論是修禪、凈、密、律,佛弟子每天應把握一段時間,如早上起來,或臨睡前,作一段功課,或誦經,或持咒,或打坐,或禮佛,使心靈凈化、安詳,才能有智慧去面臨日常的各種困境、考驗。
三、戒律清楚:佛法浩瀚,莫不以戒律為綱領。持戒而后禪定而后智慧。日常生活中,不論說話、行為,心念皆能以戒為師,則不難隨地自在,隨時清涼!把佛法如法的在行、住、坐、臥間實踐出來!
在工作中實踐佛法
一位連居士表示,他本身從事公車駕駛員工作,大多時間在公車上,于是他心持佛號,每一乘客上下車時,他皆念佛回向與之結法緣,他覺得每一乘客都是佛,他多有福報可載送他們到各處啊!
一位陳記者也提到,因工作采訪的因緣,他得以認識各道場、師父,把這些事跡、人物,以筆寫下,來與各眾生結緣!
而東吳大學凈智社畢同學,多年來默默把每個月的打工錢,捐到寺廟,或兒童。佛七時,買些禮物送給小朋友。前日,又捐兩萬元輔助兒童夏令營的創辦經費。
另外一位文化法律系雷同學表示:佛法是在工作中、學習中實踐出來,多做少說,做了十件事,再講半句,能做人所不能做,忍人所不能忍。欲成佛教龍象,先為人民牛馬!
又有一位呂同學表示,佛法應用在日常生活中,心態是最重要的,要能對人付出關懷,對眾人慢慢溝通,接引到道場,才能對佛法有更進一步的認識。
戰勝心魔唯有放下
慈濟一會員提及「戰勝心魔」最為重要。人,常常對無謂的人與事起煩惱,要能找出煩惱的癥結,才能對癥下藥,心結要*自己來解開,否則佛陀在世也無法轉眾生的業。
過去,有一位忠厚老實的農夫,家徒四壁,僅有一把鋤頭賴以維生,他對這把鋤頭,總是心存感激,也十分愛惜它。
有一天,這農夫忽然領悟到,自己生命一天天的老化,鋤頭也會隨著時日消逝而逐漸磨損,所以自己應看開一切,趕緊修行。于是把鋤頭收藏好,決心剃度出家,并發愿:「此生此世如果煩惱不斷,決不罷休。」說也奇怪,當他聽經聞法,心定下來的時候,忽然想起那和他相依為命的鋤頭,便不顧一切還俗;回到家中,拿起鋤頭左瞧右看,愛不釋手。又一段時日后,又回到師父面前虔求懺悔,然后再出家,又經一段時日,又再還俗。如此來來復復已是六次了。
對鋤頭愛戀不斷,道業何能成就?這一次他抱定決心,拿起鋤頭跑到恒河邊,對鋤頭說:「我這一生的生命是你養活我,慧命卻斷在你手中。今天我要丟棄你,永遠不要和你見面。」閉上眼睛,毅然將鋤頭拋進河內。
當鋤頭脫離手中,此修行者忽然感到無比輕安和滿足,不禁手舞足蹈,大聲喊叫勝利!
平常我們也和這農夫一樣,為世間的人、事、物,愛得那么執著,以致荒廢道業,徒增痛苦。要邁向成佛之道,當于時時刻刻,每一當下提起毅力和勇氣,戰勝自己的心魔。
逆境來時冷靜省思
陳清香老師表示,在日常生活中,有順境也有逆境。尤其于她本身研究歷史、佛法史跡,常有「求不得苦」,資料不足,或有困惑百思不解時,她會暫時停止鉆研,讓頭腦輕松,以冷靜態度安定一下,有時,反更容易得到解答,真是「踏破鐵鞋無覓處,得來全不費功夫。」
印度、日本、韓國、泰國、中國大陸,凡有關佛教史跡,陳老師大都參訪過。身歷其境常常使陳老師感動,感受到各高僧大德的愿力及悲心,他們悲智雙修,以智慧來了解眾生的苦,眾生的需要,以悲愿來渡化,本著無量的愿力,全心全意地貢獻給每一眾生!
每一佛弟子,日常生活中應常常「觀心」。遇困難煩惱時,觀察了解其因緣,并從中解放出來。勿失出發心,隨時省思,調整心態、作法、行為,再出發,而怎么走就看自己了!
做個無執的修道人
經云:「佛法在世間,不離世間覺,離世覓菩提,恰如求兔角。」成佛的道場就在人世間,世法的圓滿,就是佛法的實踐。人成即佛成,即要以無所得的安詳心態做一個無為、無執、無心的修道人,讓每一個當下,皆能活在責任義務、般若法喜中,散發生命的光與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