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起《廣東省豆制品通用技術規范》正式執行,近日全市5區60余家豆制品加工作坊負責人全部簽訂質量安全承諾書,佛山市質量技術監督管理局相關負責人昨日向記者強調,如果生產企業在豆制品中一旦使用非食品原料,最高將被罰款20萬元。 據悉,本月實施的廣東省豆制品地方標準適用于豆漿、豆花、豆腐以及油炸、鹵制、熏制、炒制、干制的各種非發酵性豆制品,以及腐乳、豆豉、黃豆醬等發酵性豆制品。 無省級規范前豆制品問題較明顯 據了解,《廣東省豆制品通用技術規范》中規定,蛋白質含量低于30%的原料大豆不得用于豆腐等豆制品生產;生產中嚴禁使用硼砂、吊白塊等非食品添加劑,也不得加入米粉、剩飯等含淀粉原料;散裝豆制品上市銷售也得明確標注廠名、廠址、配料表、生產日期。這套規范不僅對豆制產品質量作出了強制性的規定,還對包裝、運輸、貯存也有相應的要求。 該負責人稱,今年以前省內大多數地區(除深圳市已有相關規定外)都沒有系統的豆制產品標準,目前佛山全市共有豆制品企業60多家,大部分企業都是家庭作坊式的生產方式。“在檢查過程中,我們發現,有的作坊由于對原料或者添加劑沒有識別能力,甚至使用有毒物品。另外,相當多的豆制品外包裝密封性差,這很容易在運輸過程中導致豆制品變質。而對照這份標準,企業才知道怎樣做才是合格生產。” 新標特設“淀粉定性”指標 據了解,在該《規范》中,對于豆制品原料、輔料的要求,允許使用大豆和大豆粕,但它們的蛋白質含量分別不得低于30%和46%;不得使用飼料豆,也不主張使用已用溶劑提取過油脂的豆粕。 “為防止在豆腐原料中加入冷飯、餿飯、米粉等,新標準還特別設置了‘淀粉定性’指標。”該負責人指出,企業在豆漿、豆腐等產品生產環節中,不得加入任何含淀粉原料。 在豆制品中添加非食品原料最高罰20萬 佛山市質監局標準化科科長焦潔說,鑒于豆制品生產現狀,他們已經對全市豆制品加工商講解了這套技術標準,希望他們能盡快自覺遵守生產標準,之后就會對全部生產商進行抽查整頓,一旦發現不執行確保質量安全的技術標準的豆制品企業,將依法查處。 目前佛山市衛生及質檢部門對全市所有豆制品作坊做出警示,在豆制品中添加非食品原料,將被處以最低5萬元,最高20萬元的罰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