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市場上一些生產者把"含乳飲料"打著"酸牛奶"的旗號銷售,故意混淆這兩種原本不同的產品概念。一些含乳飲料廠家開始在產品名稱上大打"擦邊球",在產品包裝上用大號字標出"酸奶"、"酸牛奶"、"優酸乳"等含義模糊的產品名稱,只有細看才能發現旁邊還另有幾個關鍵的小字----"乳飲料"、"飲料"、"飲品"。
據了解,"酸牛奶"和"含乳飲料"是兩個不同的概念。在配料上"酸牛奶"是用純牛奶發酵制成的,屬純牛奶范疇,其蛋白質含量≥2·9%,其中調味酸牛奶蛋白質含量≥2·3%。而含乳飲料只含1/3鮮牛奶,配以水、甜味劑、果味劑。所以蛋白質含量只有不到1%,其營養價值和酸奶不可同日而語,根本不能用來代替牛奶或酸奶。
含乳飲料又可分為配制型和發酵型,配制型成品中蛋白質含量不低于1·0%稱為乳飲料,另一種發酵型成品中其蛋白質含量不低于0·7%稱為乳酸菌飲料,都有別于真正的酸奶或牛奶。 根據包裝標簽上蛋白質含量一項可以把它們與酸奶或牛奶區別開來。
2001年第四季度廣州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對各企業生產的15種酸牛奶制品進行抽查,屬于真正酸牛奶的只有兩種:廣州市牛奶公司乳品總廠生產的"風行"牌150g/杯部分脫脂酸牛奶、廣州"達能"牌150g/杯全脂調味酸牛奶,其余13份的蛋白質含量只有1%左右,達不到酸牛奶蛋白質含量的最低要求,飲后無法達到酸牛奶的營養效果,只能稱為"含乳飲料"或"乳酸菌飲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