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四年十一年在中國佛學會鎮江分會講── 一 敘意二 佛觀三 法觀四 僧觀五 總結 一、敘意 佛法僧,為學佛者之根本認識,也是佛法究竟圓滿的說明,所有一切清凈法都攝在其中。 阿底峽尊者,由印度入西藏弘法,其地位等于中國之達摩。他在西藏數十年,常說佛法僧三寶。有人問他:為甚么老是說三寶,此義雖殊勝甚深,但我們已聽多了,請另說勝義!他答說:我在印度所學所行的不出三寶,我來藏也無別法可說;請問除此三寶外還有甚么佛法!在此簡單問答之中實含有很重要的意義。現在所講的佛法僧義,是信仰佛教、研究佛學、修行佛法的基本。所以,凡是信仰佛教、研究佛學、修行佛法的人,是必須明白。初步學者能明此義,才不是迷信,才可修學佛法以至于究竟。所謂佛者,是能究竟覺證諸法圓滿福慧的人。所謂法者,是佛自覺及覺他之法。所謂僧者,是能依佛法修行的人。此三者謂之三寶,實為佛法之根本。今講此三寶,分三。 二、佛觀 觀者,觀念。佛觀者,即對于“佛陀所有清楚正確之觀念”。佛是梵音略稱,具云佛陀,漢文音譯不一,如“浮圖”也是佛的異音,我國古文家所謂“浮屠氏”,就是佛氏之意。經咒上又譯作佛陀耶。現在英譯梵音為“布達”(Buddha)。 佛之譯義為覺者──就是覺悟的人,譬如有學問的人謂之學者,與中國所說的圣人差不多。但云覺者,不云覺人,此表示佛在天上人間以及超三界外的他受用報身,決不能以人間的人來限定他的范圍。覺者,自覺、覺他、覺行圓滿之簡稱。自覺者,有無師智、自然智、一切智;覺他者,以方便智慧無礙辯才教人覺悟,即先覺覺后覺;二種覺行圓滿,福慧兩足,謂之佛陀。此為有此功德者之通稱,通于三世遍于十方世界,諸佛無量。因此佛常說大地眾生皆可成佛,也可說一切眾生都是未來的佛。但是遍十方通三世之佛,都要三覺圓滿,福慧兩足,有此功德表現事實證明,才是佛陀,不是假說的理想的。 甲、依釋迦牟尼佛建立佛之根木觀 現在此世界有實德表現可當佛之尊稱者,是釋迦牟尼。以有釋迦佛,吾人才知道有十方三世一切諸佛,所以依釋迦世尊建立佛之根本觀念。大佛殿中央供奉的就是釋迦牟尼佛。釋迦是姓,意譯曰能或能仁,以其祖先能仁民愛物而得姓──其祖先初為太子,以能行仁道得民愛戴另建一國,其父知之曰“我子能仁”,故即以為族姓。其古姓為瞿曇,亦譯喬達摩、憍曇彌,釋迦乃從其分出之支裔。牟尼意譯“寂默”,因佛常在寂定中,所謂“佛心常在定,無有不定時”。佛所說法皆依定慧利益人天,故尊稱寂默。原名悉達多,意譯“一切義成”,當時人直稱其姓名即為瞿曇悉達多,尊稱則為釋迦牟尼。牟尼又譯“文”,如經云“釋迦文”佛是。 印度歷史上佛應世為距今二千六百年以前,降生在中印度迦毗羅國(即今尼泊爾附近),父名凈飯王。成佛地在摩竭陀國菩提場,初轉法輪于波羅奈國鹿野苑,后于各處說法四十九年。由此歷史上考查起來,實有此建功立德慧福圓滿的佛陀,是以吾人依此建立佛之根本觀。 乙、信釋迦牟尼佛確得無上正遍覺,最高無上。 我們信佛,不但如常人信仰有學問道德功業的古人,原是信仰佛確已證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阿耨多羅譯無上,三藐為遍,三菩提即正覺。覺是不迷,揀別凡夫不覺;正覺揀別一般外道邪覺;遍正覺者揀別二乘所正覺的法未能普遍。初地以上法身菩薩可以謂之遍正覺,然尚未究竟而為有上,唯佛妙覺究竟圓滿才是無上。我們信釋迦牟尼佛確是最高無上,覺悟諸法事理性相,無所不覺無所不知,再沒有能超過佛的了。世人不明佛義,以為另有“神”能超過于佛,其實神尚在六道之中,較之佛陀不知差得好多遠呢! 丙、毗盧遮那或大日或盧舍或金剛持,皆為釋迦牟尼大功德聚之別名,不得視為牟尼以外之他佛。 “毗盧遮那”是釋迦的報身,近人常以五方五佛表五智,其實佛是五智都具足的;平常又以此為佛的法身,而不知法性身遍一切處無相無名。如華嚴經上的毗盧遮那,原是為十地菩薩現身說法之他受用身──報身。最近從西藏譯出的著述則說“毗盧遮那是化身佛”。毗盧遮那意譯光明遍照,故譯“摩訶毗盧遮那”為大日。古或譯為“盧舍那”或“吠盧遮那”,本為一音異譯。有謂“毗盧”是清凈法身,“舍那”是圓滿報身,皆訛。 學藏密者崇“多杰羌佛”──譯為金剛持,現持金剛杵以降伏一切魔怨,是依佛大雄大力具足無量方便功德而言。一切如來都有金剛身。依釋迦牟尼佛表示報身之廣大功德聚,故有此多名,所以不得視為牟尼以外的他佛。而世人每別為多佛,并執此為報佛說經、彼為化佛說經,殊不知一佛有三身、三身原是一佛也。丁、他世界之阿彌陀佛、藥師佛,或往劫之燃燈佛等,皆由信釋迦牟尼佛之說而知之者,皆與釋尊平等。 現在學佛者都知道從此西去十萬億佛土有極樂世界,其中有佛名“阿彌陀”,意為無量──即有無量光、無量壽、無量相好、無量不退菩薩等許多的無量義。“藥師佛”在東方凈琉璃世界,世人念藥師佛咒能延生益壽。此二佛為他世界之現在佛,雖小乘不承認他世界的佛,而大乘則是常說的。現在科學證明有無量世界,當然現在他世界可有他佛。其在此世界往劫以前,有“燃燈佛”、“毗婆尸佛”、“尸棄佛”等。似此往劫及他世界諸佛,都是由信仰釋迦牟尼所說經典而后知道的。因為釋迦佛成就無上遍正覺,所以從如來大覺心中說出來的一切諸佛亦皆實有不虛。彼諸佛無不三覺已具萬行已圓,皆與釋迦佛平等平等。 戊、佛為積無數劫大行所圓之極果、不得與流俗所稱為活佛等混同。 這是要我們知道佛不是輕易成的。依經上看起來,人要先發菩提心,漸積福德智慧資糧,經十住、十行、十回向、為初阿僧祇劫的菩薩。由十回向經暖、頂、忍、世第一位、入初地而至七地,謂之第二阿僧祇劫。由七地菩薩以至成佛,謂之第三阿僧祇劫。三阿僧祇劫即是三無數劫。經過這三大劫的長時間的修行菩薩道,方能斷盡一切執障、圓成一切功德、而證成無上的大覺。成佛豈是容易的事!大行者、修菩薩所行到佛果之萬行也,如普賢菩薩等。所謂成佛者,即由菩薩行修學圓滿之極果。此世所見三十二相,八十種好之釋迦佛,也是由此而成。 如今世人,見修行者稍有世俗福德禪定神通的人,常稱之為“活佛”。如遜清時代稱皇帝為“佛爺”、太后為“老佛爺”;又如西藏達賴等亦稱“佛爺”,這不過表示尊敬他們,想像他們為諸佛應世而已。以法性而言:一切諸法本皆是佛,一切有情都有成佛的可能性,故一切眾生皆是未來佛。學佛者能明教理、正觀定慧,有相當功德表現,也可說是相似佛。平常所稱“活佛”,大概由此而來。若嚴格的從實際上說,必須是經三大無數劫圓滿大行,究竟極果,方可以稱之曰“佛”。故佛不得與流俗所稱的“活佛”,等視齊觀。己、佛為出世三乘圣眾中之大圣,人天猶為凡世,不得與凡世人倫圣哲混同。 佛法所謂六凡、三界、天神人仙,都是世間凡界之流;佛法三乘圣眾,乃為出世之圣,佛又為出世圣中之大圣(三界內之六道謂之六凡,三界外之三乘及佛謂之四圣)。佛為超過出世三乘之圣人,在佛教內的出世三乘圣人中稱大圣;則其余流行的各教主皆不過是人道或天道之圣人,猶在三界六道之內,學者慎勿以佛與其他之世間圣賢混同視之。我們所以要如此認識審察的,因為佛陀是以清凈無漏的大功德聚為本質的。 庚、佛為法界諸法(宇宙萬有)之遍正覺者,亦為教化一切有情令遍正覺者,不得與一神教的創造主宰及多神教的禍福于人等迷信之神混同。 佛典上之法界諸法,即宇宙萬有。佛于宇宙萬有諸法自覺究竟,故稱遍正覺者;亦為教化一切有情令得遍正覺者。宇宙本無創造萬物與自在主宰的天神,如一神教之所說;也不可如多神教所說,以佛為宇宙許多神中的一個神。平常人心理上迷信一神或多神和佛菩薩一樣,那實在是大錯特錯。不論無神,就是有神他也不過是天道中的眾生而已。我們要信佛,對于佛的觀念先要弄清楚才是。 三、法觀 第二講“法觀”:學佛的人,于佛法要有正確明了的觀念,尤其是對于“法”要有正當明了確切的認識。古代中印度音的“達摩”,現在依英語翻為“達爾摩”(Dharma),這是法的譯音。此中法觀的“法”,范圍很廣,所有宇宙萬有,事事物物形形色色一切的一切,皆名為“法”。它的定義是“任持自性,軌生他解”。無論何物,以能保持它自己獨立的體性,才成為此物。譬如這個白色,在白的本身上它能保持其白的自性,且能令一切有情都了解它是白色,使他人了了分明不會錯認為是其他的顏色。因白就是任持自性軌生他解的法,所以白色便令人絲亳不差的覺了其為白色。一法如是,其他一切諸法乃至虛空,亦各各皆保持自性而能軌生他解;小至一花一草一微塵,大至法界亦皆如此。 萬法差別各各不同的自性都是由因緣所成,在相對的關系上成立:此物之成立,必依托其他(彼彼)眾緣相合而成。一物如是,物物如是,一切宇宙萬法各各皆有互相為緣的關系。各各皆有彼此的差別而不能混同。并且各各皆由任持自性而使他人生起確定的認識,也就是宇宙萬法各各皆有任特自性軌生他解的意義。而且法界諸法,無處不遍無所不包,再沒有那一樣能出乎法范圍以外。一般人常說佛法無邊,就是顯佛法的“法”字范圍是最寬最廣無有邊際的。但就屬于佛的法講起來,大別有二: 一、證法:佛先從自覺的根本智親證二空所顯的真如妙性、而無能所的差別,依此并起后得智證知一切理事因果的差別,起大悲心普度一切眾生。一切智智在每一剎那間無不普遍了知一切諸法真實性相,這就是佛智所證知的證法。 二、教法:成佛后所說的法為教法。佛居純凈土由平等性智示現微妙功德他受用身,為住十地的諸大菩薩現大神通,轉正法輪決眾疑網,普令受用大乘法樂;以至為二乘六道有情示現化身說法(對人現人身、對天現天身、對畜生現畜生身、一切總是隨類應化普度群機);對九法界的一切眾生皆教化令向佛道。所說諸法,皆無所不遍,又無所不包。然佛以王子身降生人間,說法的主要點亦在人類,故留遺的教法在人間集成現在的大藏經典──三藏十二分的圣典──為法寶。此證法教法亦可以分做“教、理、行、果”的四種差別。“教法”的教典中,即包含理法;從理起行乃可以“證”到諸法實相,所以“證法”亦包含行法,果法。三乘圣人所證的雖同是證法,但沒有佛證得的圓滿究竟而已。從證教二法分析成教、理、行、果四法:教法就是依佛說教化眾生的法;因有教化的原故,所以眾生能了解佛所教的理,再依理來實行實修;可以得證所期望的果。大概就佛依自證而施教,曰證法和教法;依有情聞教解理修行證果,曰教、理、行、果。此兩類皆可普遍包括一切諸法。“法”的意義,歸納概括起來就是這樣的。 甲、一切經律,皆源本佛所宣說之聲教,由佛徒歷次結集而成者。 在三藏中不能收攝的典籍,可稱為雜藏。西藏文于教典分經律論為“甘珠爾”、“敦珠爾”,這樣分析頗有意義,因經律原為佛說,論是由佛滅度后許多弟子依據經律所作而成的。所以今亦先從一切經律來說。經是由佛在世時,說法教化一切眾生所施設的,由弟子結集起來成為經。原名“修多羅”,此云契經,上符諸佛理,下應眾生機。律是佛在世時,依弟子應有的行為訂共守的戒條,也是弟子依之作修行軌范的法規。佛在世時,弟子們在行為上大多是很正當的,但因有些弟子發生了不正當的行為,隨所犯的那一種過,佛就隨時制之以為律,從此以后再不許犯,于是就制成共守的戒律,經佛制定后,弟子總要一致遵行不得稍有違犯,這就是戒律,嗣后如有同類事情發生,就照律處理。在每一條戒律,敘述其許多層次的緣起變增,所以除讀誦的戒本以外更有廣律,成為龐大的律藏。 佛在世說一切教法的時候,是沒有文字的;教導一切人天大眾,都是以聲音為體──宣說出來,這就是聲教。今人看經律論藏時、可以無聲的色法──文字──為體。可是佛在世的時候,是一切皆以聲教;戒律也是依佛聲的教誡。經是由佛親口說出以后,再由弟子在佛滅度后會誦,經大眾一致證明認為絲毫不錯,就錄成為經。經律有多數次的結集;最初是由佛滅后不久,經大迦葉等在七葉窟中結集而成;其時在七葉窟外,亦更有富樓那眾結集起來的。至佛滅一百年后,當時有少數弟子不遵律行,有大多數的弟子出來否認,遂有二次結集。如是二次三次至第四次才整理完成為大小乘各藏經律。現今這許多經律,并非一兩次結集成功的。 佛教傳入中國后,大藏經的編成歷代不同,唐、宋、明、清各有目錄可考。中國及西藏各處,皆有大藏經的篡集。 乙、佛徒結集佛說,初亦口頌相傳;用文字寫成書本則時先后不一,以佛徒時代不同,故小乘與大乘之經律亦寫成先后有殊。 佛在世的時候,是由口誦相傳。佛滅后,弟子會誦結集仿佛與現在開會相同。當時是以大迦葉為主席,設高座為座,推阿難陀尊者誦經,優婆離尊者誦戒,依佛所說的朗誦出來,經五百圣弟子的大眾證明不錯,認為刊定之說。不必就用文字錄成經本或戒本,或仍是流傳口誦而已。 復次,佛在世的時候,已有文字的經律流傳,如律載佛在世時,某長者及甘爾夫人夜中燃燈誦經事。又每逢十五、三十日布薩誦律,當時常有記錄成本的。故早之則佛在世時就有錄成的經律,遲之則佛后數百年或仍由口誦相傳。因時代先后不同的關系,所以錄成的文字亦不相同。各時代主持教團,宏揚佛教的人材不同,所以各時代盛行出來的經法也就有異。先是依迦葉、阿難這一部分的人宏揚出來的,所以就為小乘經律。后從上座部分出大眾部來,到五六百年間有馬鳴、龍樹菩薩出來主持宏揚的是大乘佛法,大乘法寶也就流布于世。因時間先后的不同,加以弟子根機又有大小的差別,甚至小乘又有二十部的差別,所以經律流傳有異。但歸納起來,要知皆出于佛之聲教。 丙、信超人天之圣人必有非常之勝事,故經律所言不思議事皆應確信為實事,不得以凡識疑議之。 通常人都以佛教混雜在鬼神中和種種邪見外道等同類而論,這全是盲從誤解,不了解佛學人的亂說。尋常社會人士認為最高的哲學、科學:總是以人們眼所見到的、耳所聞到的──以五官所感觸到的,或意識依以思想及推論到的,以及古時傳說下來的,凡此都是以人的思想知識為標準。現在科學進步,雖知有日球月球與虛空中很多的星球,但還全是以有漏五識與第六意識研究推測起來的。而佛法那就大大不同,相去很遠了。一切經典全是佛由證智普遍覺悟證到的諸法實相,為覺悟眾生親宣出來,是從無漏圣智親證的境界流出。聲聞但證生空無我,法執猶在;菩薩是雙證我法二空,但仍未究竟;直到究竟圓滿佛果位上的時候,才能證到佛佛道同的圓滿真理。在小乘圣人所證的偏空涅盤,就已非人們的思想所能及到,亦已有非常人所能為的一切勝事,何況超過三乘圣眾究竟圓滿的佛果!當然佛是更可有非常的勝事,為常人意識不到的。故于一切大乘經律中所言的超人天勝事,及超三乘圣人的不思議事,皆要確確切切信為實有的事理,更不得以凡情來推測和疑惑。這是吾人對于佛法第一要具有的正確觀念。丁、諸論及撰述語錄皆賢圣佛徒修證有得、宗依佛說而闡揚詮釋者,故今亦可憑佛說親證而研究抉擇之。 經律二種是由佛親口所宣說出來的,而論大都是由二乘或大乘賢圣位中的佛子修有心得而發表出來的。論有二種:一、宗論,如瑜伽師地論、成唯識論、攝大乘論等,就是依佛所說的經律大意編述闡揚。二、釋論、如十地經論、大智度論等,皆是關于佛教經典注釋的杰作。顯真破似,全靠宗論;釋論來樹立教理,顯明經義。至中國歷代撰述或語錄,亦皆依多聞熏習進而精進持戒降伏煩惱的人如十住、十行、十回向的賢圣者,以及三乘圣位中的圣者,為悟他而著述。故今之學者,亦可依佛所說的經律或內心的修證去研究抉擇,使人顯明而易解。戊、大乘諸宗之各標其勝,在集中其理解于一念而起觀行;建宗趣行或殊,真本覺果無二。 佛滅后一兩百年間,印度的小乘共分二十部之多,學說紛紛不一,現姑不論。單就現在中國通行的大乘各宗而言,在大乘諸宗各各皆分門別戶,標樹一宗特殊的勝義。唯識宗是將宇宙萬法總攝歸納為唯識所變。天臺宗歸納起來修一心三觀。凈土宗是以念佛求生西方,上中下根皆可往生,就是造五逆十惡的人命終十念成就,亦可往生;眾生根機善惡差別,而往生見佛聞法開悟時間亦有長短不同。總之,都可以蓮花化生,入不退地。無論那一宗,都有最殊勝的宗致,才能成立一宗。各宗所修的路途不同,但所趣向目的無非是唯一佛果,亦皆以真如實相為本,這就是殊途同歸。所以無論修學那一宗,都有莫大的利益,不得專贊此而謗斥彼宗,應當不相障礙。各宗各闡揚其特殊的勝義,同時并了知真本覺果之無二無別。倘使能悟平等性發大悲心而修證,不管走那一條路,總可證到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果,都是沒有差別,平等平等。所以中國佛教有大乘八宗者,亦是歷代菩薩祖師依佛開的方便法門而施設。眾生喜歡那一宗法門就隨意擇取修行,各各皆可起殊勝的觀行,證無二的真理及成無上的佛果。己,菩薩藏法與聲聞藏法,境行果皆別,然聲聞境行果亦為菩薩所含攝。 菩薩乘與聲聞乘是各有經典的,唯獨覺乘無有經典,附屬于聲聞乘。大乘菩薩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為普度一切眾生證人法二無我,修行六度萬行,以成佛為究竟目的。 小乘單證人空,成阿羅漢果為究竟位。然小乘所修行的人無我智,亦為菩薩乘中的一部分。境行果雖是差別不同,但修學菩薩大心的人,應盡量容納不加誹謗。庚、佛之教法、發源于佛及圣眾之無漏智果、故不得視同其余出于有漏凡識之教學,但于余教學皆可或破或攝以助顯無上義。 佛及大菩薩圣眾從無漏智中流出來的圣教量,不得以我們有漏凡夫的淺知淺見來測度。──如世間上認為最高的學識就是科學哲學,而這些學說如去其封執亦可收攝為佛學中一部份的學理。──我們以有漏的凡識不能證知無漏的妙理,故不能就說沒有這種無上深奧的妙理。但亦可以拿科學或哲學來證明助顯佛學的真理。我們研究佛法稍微透徹的,隨時隨地就要拿來修行學習,以期悟證佛法真理獲得無上妙覺的佛果。 四、僧觀 前已講明佛法兩觀,今講僧觀。“僧”就是“眾”的意思,音譯為僧伽,亦譯桑伽耶,簡稱曰僧。中國以三人為眾,而佛律須四人以上方可名僧,中國常人的習慣上稱一個出家人為僧,或者以僧為姓,如稱僧某某,不很確當;但稱出家人為“僧人”也是可以的,言其是僧眾之中的一個人,如軍人是軍隊中的某人。佛教出冢徒眾成為有組織有規律有系統的團體,乃可名僧,實在就是佛教的教團的意思。故此所云“眾”并非尋常所說的眾,這“眾”是要具有事理和合之義的:第一、出家的僧眾于事行上須具六和合,才能共住集成僧眾的團體。何謂事行上的六和合?(一)身和共住──對諸佛菩薩要共同禮拜修行,以身作則,同作佛事。(二)口和無諍──同信佛贊法及歌詠三寶,與同住大眾共學佛法,不相諍吵。(三)意和同悅──同一信心追求佛法的真理,發一共同生活的歡喜心。(四)戒和同持──同修持一切戒法,期達佛果。(五)見和同解──對一切法寶共同解說,使大眾都能盡知。(六)利和同均──有財物等利、須共同平均受用。具此六和義,方得成為依佛法修行的僧團、這是在事行上的六種和合。第二、理和,是同證生法二空擇滅無為的真理。如是乃為事理清凈的和合眾。對于僧先要有這些正確的觀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