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善左旗各民族都有信仰宗教之故俗,阿拉善歷史上主要有喇嘛、伊斯蘭、基督、佛、天主5教。從建旗開始,蒙古族多信奉喇嘛教,歷代相傳,沿續至今, 故阿拉善左旗喇嘛廟頗多。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前,全旗共有寺廟、教堂46座,其中喇嘛廟37座、清真寺7座、漢佛寺1座、基督教堂1座。喇嘛廟的建造,規模宏大,設計精致。
“文化大革命”中,宗教界人士被當作主要的專政對象。幾十座寺廟、教堂悉遭破壞, 部門被拆除。
1978年以后,旗人民政府認真貫徹執行中國共產黨的宗教政策,恢復和建立民族、宗教
事務機構,有計劃有步驟地修復了一些寺廟 、教堂,群眾正常的宗教活動有了場所。1995
年,對全旗各宗教場所進行依法登記后,群眾正常的宗教活動得到法律保護。1999年,全旗
有寺廟教堂22座,其中喇嘛廟9座、清真寺10座、漢佛寺1座、基督教堂2座,有喇嘛517人、
伊斯蘭教穆斯林近1萬人、漢佛教徒279余人、基督教徒260余人、宗教職業者近800人。
藏傳佛教
一、傳入與發展
喇嘛教在阿拉善左旗的傳入發展與阿拉善蒙古族的遷徙發展同步。喇嘛教是中國西藏地方傳播的佛教之一支,有紅教和黃教兩派。黃教在元朝時(1280~1368年)
就傳入蒙古族上層社會,后逐漸在蒙古人民中傳播。明崇禎十五年(1643年),衛拉特蒙古和
碩特部首領顧實汗在西藏扶持黃教派。后來,顧實汗之孫和羅理游牧阿拉善地區,其子阿寶
又奉命護送達賴喇嘛入西藏,統兵駐守4年之久,從青海帶來甘珠爾經和宗客巴佛像,在王府設立家廟。從此,阿拉善人民和西藏結下不解之緣,喇嘛教影響益深。到乾隆年間,喇嘛達到3
000余名,全旗有90%以上的人都信奉喇嘛教。清同治年間,阿拉善地區喇嘛教最為興盛,喇嘛達6
400多名。后,由于戰爭、疾病等原因喇嘛總數逐漸減少,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時,有喇嘛4 270余名,占總人口的13%。
二、寺廟
清代,由于阿拉善旗喇嘛教頗為興盛,大量集資修筑喇嘛寺廟,僅二三萬人口的地區,就建造了近40座寺廟。其中有著名的八大寺——延福寺、廣宗寺、福因寺
、昭化寺、承慶寺、宗乘寺、妙華寺、方等寺等。
阿拉善旗各大寺廟均設有扎倉(佛經)學院,分為四大部。洞克爾多根(殿)為時輪學部,
傳授數學、天文、地理、占卜和歷法;卻依林多根(殿)為宗教學部,傳授宗教哲學,經常進行喇嘛演講和辯論活動;滿巴多根(殿)為醫學部,傳授醫學,培養藏醫人員;日木論多根(
殿)為教義學部,專門傳授喇嘛教義、教規和教史。各寺廟內均有神像雕塑和壁畫,具有較
高的藝術價值,是研究當地喇嘛教興盛和發展的重要資料。最有名的延福寺、廣宗寺、福因寺,在“文化大革命”期間,均遭到嚴重破壞,延福寺雖然幸存,廟內卻被洗劫一空。此外
,昭化寺、達里克廟經殿內的陳設也蕩然無存。自1981年以后,這3個寺逐步得到修繕,對 國內外游客開放。
延福寺
亦稱“衙門廟”,設于旗衙門所在地。蒙語名“布音阿日比特哈其蘇木”,藏語名“格吉楞”。乾隆七年(1742年)開始修建大殿,后陸續完成周圍的建筑。乾隆二十五年
(1760年),清帝賜滿、藏、蒙、漢四種文字書寫“延福寺”的金字匾。延福寺是阿拉善寺廟中年代久、影響廣、保護和修復較完整的寺廟,被內蒙古自治區列為重點文物予以保護。為旗重點旅游景區之一。
廣宗寺
俗稱“南寺”,位于巴彥浩特鎮東南23公里處,是阿拉善八大寺中名望最高、
影響較大的寺廟。廣宗寺蒙語名“沙經巴德如拉格其蘇木”,藏語名“噶丹吉楞”。始建于乾隆二十一年(1756年),是由班自爾扎布臺吉之子阿旺多爾濟遵照師父六世達賴喇嘛遺愿所建。后因供奉六世達賴喇嘛的肉身靈塔而名揚蒙、藏地區。乾隆二十五年(1760年),阿拉善第三代王羅布桑多爾濟上報清理藩院,御賜用蒙、漢、滿、藏四種文字書寫“廣宗寺”的金字匾。廣宗寺是旗內著名的旅游景區。
福因寺
位于巴彥浩特鎮東北25公里處,俗稱“北寺”,蒙語名“布音溫都斯勒格其蘇木”,藏語名“格圖布楞”。建于嘉慶九年(1804年)。嘉慶十一年(1806年),經阿拉善旗第
五代王瑪哈巴拉上報清廷,賜用蒙、漢、滿、藏四種文字書寫“福因寺”的金字匾。福因寺
,地處賀蘭山腹地,四面環山,山清水秀,空氣清新,林木茂盛,1998年,經重新修繕后對國內外游客開放。
伊斯蘭教
一、傳入
康熙二十五年(1686年),和碩特酋長顧實汗之孫和羅理率領所屬部落遷徙阿拉善地區時,其中就有一部分信仰伊斯蘭教的蒙古族由哈爾顧特依瑪目與黃楊阿訇率領隨遷而來。后阿寶王又從青海西寧帶來纏頭回回100余人。阿拉善和碩特旗第三代王羅布桑多爾濟隨清軍討平新疆準噶爾部落時,受降者中有些信仰伊斯蘭教。清乾隆年間,新疆的
維吾爾商人來阿拉善旗經商,后來留下的部分人員中有信仰伊斯蘭教者。他們主要在霍布日
、哈魯乃、沙金套海、哈拉和尼圖、道蘭素海等巴格和地區居住務農,這便是阿拉善地區蒙
古族信仰伊斯蘭教的開端,也是伊斯蘭教傳入阿拉善旗的開始。民國初年,寧夏銀川、同心
、賀蘭、平羅、黃渠橋一帶的回民先后來到定遠營,主要從事旅店、飯館、販賣牲畜、搞駝
運業、經營畜牧業生產。年長日久,定居者增多,為過宗教生活舉行禮拜,建造了清真寺。
二、寺廟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前,阿拉善地區共有清真寺7座。清光緒二年(187
5年),教長阿訇滿德力瓦經旗王同意,在霍布日巴格(今敖倫布拉格鎮)古爾本蘇海建一座禮拜堂,至今已有119年的歷史。光緒三十四年(1908年)在教長阿訇畢力貢等人的主持下,經旗王同意在哈魯乃巴格別格太(今敖龍布拉格鎮境內)建一座禮拜堂,至今已有90多年歷史。
民國18年(1929年),在萬盛店院內建立一座清真寺,俗稱“下寺”或“老寺”,位于巴彥浩特鎮三道橋南端,由萬盛店老板馬進虎等一些回民布施集資所建。有房屋26間,可容納400
人作禮拜,并設凈身沐浴的澡堂、湯瓶、吊罐等等。民國30年(1941年),由于穆斯林人口不斷增加和教派的不同,回民丁義昌等人提議在巴彥浩特鎮南梁東側,又增建了一座清真寺,
俗稱“上寺”或“新寺”。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后,為了集中過宗教生活,便于管理,上、下寺合并統歸到上寺活動。到1981年,落實宗教政策,將上、下寺再次分家。各自開展宗教
活動。上寺經過修建共有26間房屋,設施齊全。有阿訇4人,教長阿訇是王維治。1981年后
,在吉蘭泰鎮、腰壩灘和古拉本敖包,相繼建立7座清真寺。到1999年,全旗共有清真寺10 座。
基督教
清光緒三十三年(1907年),基督教牧師馬衣山來到定遠營傳教,基督教開始傳入阿拉善旗。民國18年(1929年),瑞典基督教牧師浦博愛和法國天主教牧師德玉明
同妻李梅浴,教徒烏力吉巴圖、任作三等人,由伊克昭盟來定遠營傳教。最初頗受歧視,后以不斷饋贈禮品和行醫治病的方式深入阿拉善旗宣教,擁有不少信徒。在較短時間內,40多人加入基督教會。民國27年至33年(1938~1944年)間,已有10余戶加入教會,定遠營的基督教徒已達100多人。
其 它
佛教
阿拉善地區佛教傳入較晚,漢族遷入定遠營后信奉佛教,并建立了十八羅漢堂
。民國19年(1930年),在定遠營開鋪的一位富商去世,從寧夏平羅縣請來3個和尚,同本地
10多個和尚、居士念經,舉行超度靈魂的大型葬禮。從此以后就有死了人請和尚念經、驅魂的習慣。民國26年(1937年),漢民聚集在魯班廟(現旗防疫站院內)進行宗教活動。民國38年
(1949年),經旗政府同意,讓出魯班廟前院的700平方米地,專門建造幾間殿堂,成立阿拉善旗定遠營佛教會,招收教徒已達700名。后又在福因寺成立了分會,并建造6間殿堂。
“文化大革命”期間,佛教活動被停止。1980年,部分居士和教徒提議收回寺廟、恢復教會,成立巴彥浩特佛教寺,開展正常的宗教活動。1988年,延壽寺在巴彥浩特鎮營盤山上落成,它的前身是巴彥浩特西關原巴彥浩特佛教會寺廟。該寺由彭應恭和尚與居士在信教者的幫助下,集資4萬元建成。寺內建筑別具風格,大殿向南高高聳立,兩邊設報恩堂、9間僧舍。有廟會時,信徒聚集在廟里供佛念經。延壽寺既是巴彥浩特地區信仰佛教者朝拜之地,
又是人們觀光旅游之地。
天主教
〖HT4”SS〗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時,阿拉善境內天主教的勢力頗大,三盛公(今磴口縣)有規模宏大的教堂及土地,為西北天主教的大本營。管轄寧、綏、陜北及東西蒙古的教徒,共有教徒4萬余人,阿拉善蒙漢教徒有數百人。傳說過去此地教堂可以指揮民眾,其神父為支
配民眾之首領,一般民眾幾乎只知有天主堂,而不知有政府,只知有神父,而不知有官吏。 今該教堂在巴彥淖爾盟磴口縣境內。
第五節 宗教政策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50年中,阿拉善各族人民群眾已從舊宗教束縛下徹底解放,擺脫了舊社會愚昧落后狀態。
“文化大革命”期間,宗教事務機構被迫撤銷,宗教界人士和信徒受到迫害和強迫棄教
,各種寺廟、教堂均遭到嚴重破壞,特別是有200多年歷史的寶貴文化遺產廣宗寺、福因寺也被毀為廢墟。1978年以后,全旗認真落實黨的宗教政策,國家投資116萬多元修復延福寺,使其基本恢復了原貌。1980年,旗恢復成立了民族宗教工作機構,在宗教工作方面進行撥
亂反正,受迫害的宗教人士和教徒均得到平反,有計劃、有步驟地恢復一些宗教活動場所,
修繕一些重點寺廟,使多年流落民間的喇嘛、和尚重返殿堂,也有一部分喇嘛走出寺院從事
社會勞動。由自治區及地方財政先后撥款163.2萬元,對6大寺和清真寺、延壽寺等進行修繕
。1980年,國家宗教事務部門撥款1.1萬元,對清真寺進行擴建和維修。在延福寺、廣宗寺
、福因寺等重點寺廟還興辦了照相、旅店等社會公益性的服務行業,社會及經濟效益可觀。
70年代以前,因受極“左”路線的影響,宗教工作受到極大干擾,特別是“文化大革命
”中造成許多傷害宗教界人士的冤假錯案。1982至1985年,阿拉善左旗對有關宗教政策問題
進行了全面復查,為全旗在“文化大革命”中被揪斗致死的142名喇嘛(其中宗教上層喇嘛有
14名)平反昭雪,并妥善安排其后事,對揪斗致殘的87名喇嘛,給予定殘,國家定期補助,
為44名嚴重受害者的子女安排工作,其中宗教上層和名譽人士的子女8名。為幫助解決喪失
勞動能力的年老體弱、無依無靠的宗教職業者,全旗先后對7個寺廟的喇嘛均進行登記造冊,掌握其家庭經濟、生活來源、人口等詳細情況,分3個等級予以補助(一等每人每年補助55
0元、二等400元、三等250元),使他們的生活有了保障。在“文化大革命”中被占用的宗教房屋,已全部退還給宗教團體,為以寺養寺的自養事業提供了一定的條件。通過1989年全旗第四次宗教會議和1990年全旗宗教片會議,進一步落實宗教政策,按政策規定歸還寺廟財產賠償損失,畜股報酬、自留畜、原物等遺留問題,很快得到解決;并解決了在“文化大革命
”中被拆除和沒收的喇嘛私人房屋補償遺留問題,經反復調查,確認情況屬實的均予以補償
。旗地方財政每年撥款5萬元,解決160多名無依無靠的喇嘛生活問題,充分體現了中國共產黨對宗教工作的關懷。
為了保護公民信仰宗教的權利,保護宗教團體、寺廟、教堂的合法權益,保護宗教教職人員履行正常的教務活動權利,保護信教群眾正常的宗教活動,阿拉善左旗制定了《關于伊斯蘭教、佛教、基督教寺堂管理制度》,既加強了宗教各派內部團結,又維護了社會安定,
堅決打擊利用宗教進行破壞活動的反革命分子和其它刑事犯罪分子,維護祖國統一和各民族
團結,維護國家和社會的穩定,保護廣大青少年的健康成長。通過管理,進一步加強對宗教工作的領導,使宗教正常活動有章可循、走向正軌。先后廢除伊斯蘭教的門宦制度、寺廟封建管理制度、強迫性的宗教處罪制度,依然保留成人封齋禮拜、給孩子們起經名、三大節日的宗教儀式和宰牲制度;請阿訇宰牛、羊、雞、鴨;結婚請阿訇“衣扎布”等等正常的宗教
信仰和宗教活動。
1991年,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及內蒙古自治區黨委有關規定,旗政府下發了宗教活動場所登記辦法、年檢辦法及實施辦法。為了全面貫徹落實文件精神,旗政府于1994年結合阿拉善左旗宗教實際,專題下文,旗民族宗教事務局深入各宗教活動場所,反復講解宣傳,提高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眾的政策觀念、法制觀念,并廣泛開展了愛國主義、社會主義和宗教
政策教育,反對滲透和非法活動,保持宗教政策的穩定。1997和1998年,在創建文明宗教場
所活動中,內蒙古自治區佛教協會授于延福寺、福因寺“文明寺廟”稱號,盟民族宗教事務
局批準延福寺、廣宗寺、承慶寺、妙華寺、南梁下清真寺為“全盟文明宗教活動場所先進單
位”,1999年,全旗2個先進集體、4個先進個人在自治區宗教界兩個文明建設表彰大會上受 到表彰。
在宗教工作方面,抓住重點、難點、熱點問題,通過調查及時解決和制止宗教派別分歧
、亂建寺廟教堂、非法從事封建迷信活動、非法發展教徒、從外地亂請教職人員等一系列問題。1996年,根據中共中央統戰部關于宗教調研提綱的要求,完成了《全旗宗教現狀》和《
宗教專題調研》。1995年,對全旗各個宗教活動場所依法予以登記,結合宗教活動場所年檢工作進行了全旗宗教現狀的調查,并對登記以來的變化、管理組織、宗教活動、宗教建筑、自養事業和自養能力等情況進行了全面調查。